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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樹人的首批打擊範圍,僅限於那些同時在與湖廣和南直隸交界的商路上走私、通匪的元兇首惡。
而對那些只有一省通匪商路的次要罪犯,暫時還沒有抓到證據。等藺養成投降後,這個案子也不會再查下去。”
這個訊息一傳達,那些不在名單上的豪紳,立刻個個臉色煞白,稍作權衡後,就做出了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決策。
甚至還幫著周璜安撫地方,調轉刀口把那些鬧事搞亂子的同僚統統拿下,配合官府抓人。
崇禎十四年的大年三十,和崇禎十五年的大年初一,就這樣在九江府的一場腥風血雨中渡過了。
沈樹人成功控制了四個罪惡最大的通匪家族,全部押解去南京,走司法程式——其中還包括一個已經被他讓鄭成功殺了全家的湖口費家,那就不用走程式了,補個備案即可。
身在南昌的江西巡撫郭都賢,知道這事兒時已經是大年初二早上,誰讓他過年休假了呢。
知情之後,聽說郭都賢直接就氣暈過去了一會兒,醒來後痛罵周璜吃裡扒外。但等他弄清楚前因後果之後,也是完全沒辦法。
九江府原本被劃歸史可法管理,已經有五年了,他去年秋天才剛剛收回來,還沒焐熱呢,也沒來得及從九江貪多少孝敬,這就又要被劃出去了。
早知如此,還不如從未擁有,那也不存在再次失去時的痛苦了。
人類的大腦海馬體,都是會催生損失厭惡的,撿了一百塊錢後又丟了,這痛苦程度絕對比從未撿到要難受得多。
沒辦法,郭巡撫倒是沒有多大劣跡,只能說時勢如此,他擋了位面之子的道了,只能是哪個部位擋住就把哪個部位踹開。
……
搞定之後,沈樹人也終於可以從九江啟程,再次順流而下回南京。
在九江這三天,他也沒白等,還派人給對岸安慶府的方以智送信,請同年好友過江一敘,順便充分了解情況、並且面授機宜,把最終迫降的臨門一腳該怎麼表現,稍微交代了一下。
另外,沈樹人還跟鄭成功談了分贓的事兒。
抄沒的江西通匪家族的逆產,這肯定是要上繳的。而且嚴格來說這是朝廷的執法,不是軍功收益,跟鄭成功也應該沒關係。
先由南京戶部登記,再考慮該地方截留的地方截留,該上繳北京的上繳北京,沈樹人也不好上下其手。
他最多跟韋小寶抄鰲拜一樣,稍微看錯一下賬本。
或者跟餘某抄逆產時那樣、不小心遺漏斯蒂龐克轎車、玉座金佛。
除了逆產之外,那些藺養成部被截殺的進貨船隊運載的金銀,就不屬於“辦案抄沒”,而是“戰場繳獲”了。
按照明末的規矩,戰場繳獲被私分不要太常見。但沈樹人還是語重心長地跟鄭成功談了,讓他拿個明確的賬目出來,然後三七分賬,給鄭成功留了三成。
剩下那七成,也不都是沈樹人的,還要上繳一部分,或者作為正經地方財政。
畢竟讓鄭成功查稅、給他謀這個官職差事,一開始就是沈樹人運作的。另一方面,沈樹人也不希望把鄭成功養成那種殺良冒功的人——
之所以近代軍隊繳獲和賞賜要收支兩條線,就是因為收支如果一條線和稀泥,下面的軍隊拿得手滑之後,漸漸就會軍紀崩潰,以後就會演變成殺良冒功。
尤其鄭成功是緝查厘金的,要是繳獲全歸他,那鄭家人很快就會迴歸當初海盜的狀態,說不定將來就栽贓合法富商船隊是走私偷稅通匪、直接殺了把銀子貨搶了。
所以,沈樹人最後的底線,是一定要賬目明確,重新分配。可以給一定的激勵,但不能是大頭,不能讓搶錢成為緝查的主要動力。
鄭成功一開始本能直覺,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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