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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近代軍事稍微有點入門瞭解的人,幾乎都曾經有過一個疑惑:
為什麼古代戰爭中,擁有精良裝備的遊牧騎射部隊,總是可以壓著依賴槍矛方陣、弓弩、火槍的農耕文明。
可進入18世紀後,當刺刀火槍兵大規模出現。騎兵部隊再跟密集列陣的步兵近戰對抗時,突然就落入了下風。
前世沉樹人自己讀到這段軍事史時,一開始也是大惑不解。
因為他雖然能理解“刺刀確實很適合近戰對抗騎兵”,可再擅長,總不如專業的超長槍矛吧?
刺刀火槍的全長,最多也就七尺。槍矛卻可以輕易做到一丈以上。比對騎兵捅刺的力度、殺傷力,刺刀火槍也都不如專業的反騎兵槍戟。
再比防禦裝備。歷史上刺刀火槍兵出現後,很快就放棄了重灌甲,直接穿一身軍裝就敢上戰場。
而17世紀以前那些重灌反騎步兵,看看瑞士長戟兵、南宋步人甲長矛兵,好歹還有精良的鎧甲呢。
所以,無論比近戰攻擊力還是防禦力,刺刀火槍兵都全方位被重甲槍戟兵前輩完爆。
可拼湊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後,發揮出來的反騎兵整體戰力,卻出現了質變的飛躍,把騎兵碾在地上摩擦。
直到穿越到明末,沉樹人實打實見識了這個時代的步騎對抗作戰、又結合著看了戚繼光的《紀效新書》等兵書,才終於實踐出了真知——
刺刀火槍兵方陣,對抗騎兵戰力出現質的飛躍,並不是因為刺刀火槍兵方陣的近戰能力,比重甲槍戟兵強。
重甲槍戟兵,直到被歷史的滾滾車輪碾碎、淘汰進垃圾堆的那一刻,他們的列陣肉搏戰力,依然是非常恐怖的——
就好比諾基亞手機被淘汰進歷史垃圾堆的那一刻,它的堅硬耐摔程度,依然是完爆那些淘汰它的新手機的。
重甲槍戟兵方陣,只是輸在“逼迫敵軍騎兵不得不跟他們近戰”上,遠不如刺刀火槍兵。
就算重甲槍戟兵可以搭配的強弩甚至火槍,作為遠端輸出,在騎兵試圖騎射放風箏時、跟騎兵對射,逼著騎兵在對射中遭受慘重損失後、被迫轉入近戰。
但這種“逼戰”效率,依然遠遠不如全員刺刀火槍。
因為戰爭不是rts遊戲,不是“前排坦克扛住,後排所有dps都可以有輸出站位”的理想狀態。
實戰中,戰場縱深很大,武器射程相對於戰場面積卻很短。
戰場上的任何一點,能投入的遠端火力都是非常渺茫的,無法把火力集中輸出。
在《紀效新書》中,哪怕戚繼光對火器再重視,在談到以步兵對抗韃靼騎兵的戰術時,他也只會建議
“一個三千五百人人的營,可以配備七百杆火銃。遇到騎兵時,步兵列為方陣,每側長槍七百人,四面朝外,七百火銃手居中。
遇騎騎從方陣任意一側騎射騷擾,即以全員火銃手透過甬道支援被敵騎襲擾一側,以火器反擊,迫敵騎不敢對射,只有衝上肉搏”。
換言之,騎兵有機動性優勢。雙方都三千五百人一個營對打的時候,騎兵機動性高的一方就能把兵力集中到戰陣的一側、形成區域性優勢兵力以多打少。
步兵機動性差,就只有以對敵那一側的七百近戰長槍兵和火銃手應敵,敵軍衝上來肉搏時,火銃手還只能後退、單留下長槍兵扛線。
也正因如此,東西方世界的兵法,在早期的長槍兵和火槍兵配比上,存在著驚人的一致——
《紀效新書》認為兩成火槍兵、八成長槍兵,是最優的。無獨有偶,當時的早期西班牙大方陣,也覺得火槍長槍一比四,是最高效的黃金比例。
後來隨著火槍技術的改良、以及刺刀的出現,火槍兵和長槍兵的比例才漸漸變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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