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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部分案件,至今仍然無法確認是否屬實?
比如,嫌疑人自稱在1998年9月份,於東湖縣某公共廁所殺害過一名婦女,然後將屍體埋在了附近的樹林中。
可是,王燦找遍了當地的失蹤記錄,也沒有確認這名死者的身份。
至於埋屍的地點,更是無從找起……
第1827章 精神病人(中)
除了找不到屍體,以及符合特徵的失蹤者之外,這件案子還出現了不少疑點。
比如,嫌疑人農志發在回憶錄裡聲稱,他於1999年9月,在朝海市某電影院外面襲擊了一名女受害人,將其打暈。
隨後,他將受害人拖至野外,實施了強尖及殺害,隨後就地掩埋。
記錄裡顯示,這名女子身高一米七,穿著棕色風衣以及紅色高跟鞋,女人的隱私部位,還有一塊梅花狀的胎記……
隨後,王燦找遍了當初的失蹤記錄,也沒找到附和特徵的失蹤者。
可奇怪的是,透過搜尋和比對發現,農志發所描述的作案經過,卻和位於海豐市西南街區的一件失蹤案極為相似。
在這起案子裡,時年23歲的歌廳服務員聶某,於下班之後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而聶某的衣著打扮,幾乎和農志發的描述一模一樣。
甚至,透過家屬證實,該女子的隱私部位,的確有一塊梅花狀的胎記。
然而,聶某失蹤於1999年8月份,比農志發描述的時間早了一個月。
而且,海豐市距離朝海市有170公里,王燦不得不懷疑,可能是農志發記錯了時間和地點。
在海豐市失蹤的這位聶某,才是農志發在《殺人回憶錄》裡所述的那位受害人。
如此一來,關於埋藏屍體的位置更加成為了一個謎,如今根本無從找尋。
另外,透過對農志發所在的監獄獄警以及獄友的詢問,也出現了諸多疑點。
這些人聲稱,農志發入獄後的精神狀態一直不太穩定。他時而易怒,時而溫順,時而喃喃自語,似乎有著一定的精神問題。
據說到了後期,他的性格越發孤僻,所以在獄中沒有任何朋友,人們對他都不是特別瞭解。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疑點,也是最直接的疑點,也在苦苦困擾著王燦,那就是關於農志發的軌跡問題。
根據《殺人回憶錄》顯示,嫌疑人所有犯下的案子,都在1993年至2003年之間,兇手在10年之間,殘忍的殺害了13名受害人。
可是,經過連日來的走訪調查,警方卻發現,農志發在案發期間的軌跡,似乎和回憶錄有著一些出入。
農志發的經歷比較坎坷,給人打過工也幹過小買賣,去過的地方比較多,而且基本活動在東南沿海一帶。
乍看上去,他的軌跡和殺人回憶錄比較溫和,可如果仔細比對,卻發現很多時間和地點完全對不上。
其中,最明顯的是1996年,農志發在96年的時候,曾經到哈龍江做過一年養殖生意,後因生意虧本,這才返回了家鄉耀名。
可是,他卻在殺人回憶錄裡聲稱,96年他一共殺過3個人,這3起案子卻全都是從東南沿海地區犯下的。
如此一來,二者出現了明顯的差異。
不知道,是他在東北期間悄悄返回了家,還是另有原因?
可是,由於年代久遠,此事已經不好查證,所以調查了這麼久,王燦依然得到沒有明確的結果。
除此之外,農志發的性格,還有他的人生經歷,也跟殺人回憶錄裡的兇手有些出入。
因此,調查了這麼長的時間,這案子已經讓王燦精疲力竭,快要逼出毛病來了。
可想而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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