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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華夏自古便是農耕文明,好處是手頭能有存糧,能填飽肚子,社會也就趨於穩定。

而一切的發展,都要建立在社會穩定的基礎之上,也只有這樣,才能配稱之為一個文明。

隨著人口繁盛,戰爭的潛力也就越來越大。

但農耕文明也有一個壞處,那就是大量人口在田間勞作久了,人也就溫順起來,難免忘記了弱肉強食的生存本能。

如此一來,周邊那些不會種地,朝不保夕的遊牧民族,自然也就盯上了華夏文明手中的存糧和財富。

正所謂鄰居囤糧我囤槍,鄰居就是我糧倉!

這些以遊牧為生的異族,不事生產也就罷了,還茹毛飲血,爭勇鬥狠,所以才被稱之為蠻夷。

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們的戰鬥力確實不容小覷。

田間地頭的百姓,自然比不上生在馬背上的蠻夷。

最關鍵的是,古代邊境戰爭,騎兵就是真正的無冕之王。而異族手中的戰馬,可比華夏文明要多得多。

在主力兵種比不上胡人的情況下,公孫瓚在征伐塞外的過程中,逐漸摸索出了屬於自己的一套打法。

這套打法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便是遠近搭配。

胡人最擅長且最厲害的戰法,便是騎兵衝陣。為此,公孫瓚便打造出了一隻長矛軍,用以阻撓胡人的攻勢。

一丈有餘的長矛一排排頂在最前面,完全可以起到類似拒馬槍的作用,且能任意移動。後排再配上弓弩手,用以緩衝胡人的衝鋒速度。

雙管齊下,往往就能把胡人的騎兵優勢給死死限制住。

沒了騎兵優勢的胡人,在成建制的步兵方陣面前,就是待宰羔羊。

第二招,名叫一力降十會!

戰爭打到最後,拼的始終是戰鬥力。

為此,公孫瓚不惜花費重金,組建了一支數千人的輕騎兵軍隊,號曰:白馬義從。

這支騎兵,可不是董卓的飛熊軍那種重騎兵。

因為主要是對付胡人,所以得在速度上下功夫,重騎兵花費代價太高,且速度又不行。所以這是一支以騎射為主的輕騎兵,但整體兵員素質,可要比胡人高上了不止一個檔次。

長矛配合弓箭阻擋胡人的攻勢,白馬義從正面擊潰和追擊,這三個兵種徹底成型之後,公孫瓚自此縱橫塞北,再無敵手。殺得胡人心驚膽顫,望風逃竄。

誰曾想今日,其中一種戰法居然用在了臧霸身上。

但效果卻是立竿見影。

五千騎兵還沒衝到嚴綱陣前,便被一陣陣箭雨射得抬不起頭。

臧霸這個倒黴催的,因為衝在最前面,身上也被射了幾箭,好在都不是要害部位,並不影響戰鬥力。

傷害性雖然不大,但侮辱性卻極強,臧霸被氣得暴怒不已,恨不得立刻衝進陣中把嚴綱碎屍萬段!

自征戰沙場以來,哪兒吃過這種啞巴虧啊。

“快些,衝快些!”

臧霸大吼道,期望快速衝過敵軍的箭雨覆蓋範圍。

等好不容易衝過去了,臧霸還沒來得及高興,眼前的場景就讓他大跌眼鏡。

只見敵軍陣前,卻是整整五排長矛手筆直而立,矛尖都被磨得蹭光瓦亮,鋒利無比,在陽光的照耀下,泛著冷冽的寒芒。

“這……也太長了吧!”

臧霸失聲叫道。

剛才離得遠還看不清楚,現在靠近了,臧霸頓時心生絕望。

這長矛的長度……簡直比自己的命還要長!

這他孃的要是一頭撞上去,那下場……

但此時此刻,猶如弓箭上弦一般,臧霸已經沒了後退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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