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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稅賦和徭役,託避在他們的名下,僅向士族交糧。

東晉朝庭為改變這種狀況,進行了土斷改制。興寧二年,大司馬桓溫行土斷法,史稱“庚戌土斷”,將僑州郡縣流民編戶入冊一起納稅。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人透過買通當地官吏,偽造戶籍、冒充士族、虛報年齡、假報身死、自殘出家等各種手段逃避稅役,所以朝庭每隔數年便要進行一次檢籍。

孝武帝廢“度田收租”改為“按丁稅米”,原來的佔田、課田制度實際上名存實亡了。晉朝規定成年男子可佔田七十畝,課田五十畝。佔田,也就是名義上擁有田地的限額;課田,指必須耕種的田,官府按課田的數目收稅。

士族佔田、蔭客和蔭親屬的特權仍在:一品官佔田五十頃,以下每品遞減五頃,至九品佔田十頃;可蔭親屬,多者九族,少者三世(1)不用交稅;一至九品分別可蔭佃客十五戶到一戶,蔭衣食客三人到一人。

前年楊安玄前往安成周家籌糧,見周家擁地過千頃,部曲佃戶眾多,便動了檢校周家田地、佃戶的念頭。

安成縣令孟河獲罪被貶,楊安玄舉薦了陳華任縣令,暗中交待陳華查探清楚周家隱匿人口,侵佔農田之事,等到檢籍的時候查抄周家。

初到任時巡視屬縣,楊安玄發現汝南人口凋敝,官道兩旁的田地都有不少荒蕪,像周家這樣計程車族兼併土地,窮苦百姓、流民只能成為他們的佃農。

這讓楊安玄想起不久之後的均田制來,年前藉著撫卹軍中傷亡將士、賑濟災民之機,府衙行文公告全郡,凡成丁男子到官府落籍,一律授露田五十畝,女子二十畝,桑田二十畝或麻田十畝。

露田,指無主的荒田。所授之田不準買賣,身死歸還官府。

鼓勵百姓開墾荒地,官府租給種子、耕牛、農具等物,幫扶流民安家,新墾荒地歸農人所有,允許買賣。

政令一出,四郡流民紛紛來投,不少原來託身於士族的農戶也紛向官府落籍,楊安玄前往襄陽期間全郡便有七百餘人登記入籍。

辛何應道:“楊太守,新令推出,全郡新增丁口一千二百三十八人,下官估計三月之前還會有千餘人入籍。至於檢籍,各地回報,民情不安,似有亂起,請太守緩行。”

戶曹朱琨插言道:“太守下令授露田給流民,各屬縣紛紛稟報,有人拿了過江前的田籍,要求發還田地。”

永嘉南渡,原來的田籍早已毀於戰火,現在有人拿了以前的田籍出來,難分真偽,查無對證。

楊安玄笑道:“看來是有人不想看到愚實施新政。想當年桓大司馬實施土斷,阻力甚大,但桓司馬不為所動,全力推行,方有國富民強,後來的北伐之舉。”

聽楊太守說及桓大司馬,不少人心中打顫,當年桓司馬推行土斷時可有不少人頭落地,楊太守莫不是想仿效桓司馬強行檢籍。

辛何躬身道:“楊太守三思,不可操之過急,汝南初治,當徐徐圖之。”

楊安玄心想,大亂在即,自己哪有時間徐徐圖之。大亂也有大亂的好處,朝庭對自己的作為無法顧及,只要能慧及百姓,得罪些士族又如何。等孫恩在三吳之地發動起義,士族的末日也將隨之到來。

“陽安白家、吳房徐家、宜春鮑家告愚不遵法紀、濫用刑罰”,楊安玄似笑非笑地道:“愚豈會再度落人口舌。”

辛何暗自叫苦,正月期間這三家尋到他,託他在楊太守面前替為斡旋,聽楊安玄的口氣對三家的餘怒未消。

“府衙向各縣派出檢籍令史,著各縣配合查實逃亡、隱籍、託庇、稱疾等情況,根據實況重新審定戶籍。”楊安玄道:“每縣的檢籍令史為兩人,正使由府衙派出,副使由當地屬縣推薦賢能之士,待檢籍完成之後,本官要論功行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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