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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炮轟羊城晚報及旗下采訪記者餘曉玲!
ps:起點讀者不要訂閱這章,剛才我又嘗試了一下,貌似發免費章節的程式出錯了。
以下正文:
本人起點屌絲級網路寫手,賤宗首席弟子:
好了,半夜了,終於能冷靜下來,心情也稍微好了些,現在我要將昨日所發生的事原原本本地敘述一遍。
確切地說,這件事在前幾日其實已有所跡象,因為網上有不少讀者莫名其妙地發給我“你是初中生?”“你是初三生?”“好牛逼!”之類的話,當時的我還並沒有看過那篇由羊城晚報採訪記者餘曉玲所主筆的《偏科初中生成網路寫手續寫“射鵰”:讓自己爽一把》的報道,因此心下感覺莫名其妙。
終於在前日,即2014年6月30日,我qq上的一位讀者好友忽然發給我一個連結,是一則記載在手機網上的、與《偏科》有九分神似的報道,我當時驚呆了,上網搜尋那個孩子李某。
(注:在這裡我覺得還是有必要要提醒一下李某這個孩子,你這孩子也忒不懂事了,在自己學校與同學吹吹牛也就是了,當學校老師與報紙採訪記者來詢問的時候,你就應該說實話,因為你平時吹吹牛無所謂的,但是一旦上報,就涉及到侵權行為了。
當然了,我說過不追究這個孩子的過失,一來是他還小,不具備法律意識,多半並不懂得何為智慧財產權以及侵權行為;二來嘛,我想我也能理解這孩子當時騎虎難下、謊言難圓的尷尬、窘迫以及惶恐不安,只想著能騙一時就騙一時,先過了這關就好。
我也是從孩提時代過來的,很明白他的這種感受,因此我不會追究他,因為單單只是這個教訓。我想就足以讓他這輩子銘記於心,從此做一個腳踏實地的錚錚男兒。
在這裡順便提一下這位孩子的父母雙親,因為根據事後李父以及李母與我的電話通話,這對夫婦皆稱他們事先對採訪一事並不知情,並且採訪的場地也是在李某這孩子的學校,由學校牽線搭橋,因此我想,即便是作為監護人,在這種並不知情的情況下,應該也不必揹負連帶責任。頂多就是平時缺少與孩子的溝通。
總之我不會起訴你們的。不是因為你們如何如何。而是因為你們的孩子李某還只是一個小孩子,就像我前文所說的,懵懂而無知。)
言歸正傳!
2014年6月25日上午9點半左右,羊城晚報刊登了《偏科》這則報道。(據後來瞭解。當時採訪這個孩子的新聞媒體,據說有好幾家,包括羊城晚報在內,還有南方日報、東莞日報、東莞時報等等,這個訊息是由羊城晚報記者餘曉玲透過**告知我的,有圖為證。)
2014年6月30日,我從qq上一名熱心讀者那裡得知了《偏科》報道。我想諸位應該能理解我當時究竟是何等的憤怒,因為那是自己的心血,是當時花了整整一年時間。每日碼字三四個小時辛苦得來的成績。
(我碼字比較慢,五六千字的一章小說大概要花費三到四個小時,當然諸位讀者看的話恐怕就只要幾分鐘就好了,呵呵。)
自己的心血被別人給冒認了,被別人給奪走了。說實話我當時氣地腦門都冒冷汗了。
當時我就決定,等第二天一大早,便叫找羊城晚報理論一番。(希望羊城晚報的記者以及領導們看到可別心裡不平衡,因為我當時第一眼瞧見的,就是那孩子肖像圖片上你們羊城晚報的logo,這個logo像夢魘一樣讓我一宿都沒睡好覺。唔,姑且也算是報復吧,所以率先找你們羊城晚報。)
第二天大概十點鐘,我給羊城晚報新聞部打電話,客服態度還不錯,告訴我他們會盡快地核實處理這件事。
然後大概是吃午飯的時候,我便接到了電話,是那個孩子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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