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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奴國使者於洛陽縱馬傷人之罪。即便是去不了他們的姓命,也能讓他們傷筋動骨……權當作為雄大海報仇。”
“人死不能復生,區區傷筋動骨,焉能抵得上雄大海姓命?”
鄭言慶當然不會答應,拿著那訴狀,一遍又一遍的認真研究。竇威也沒有生氣,坐在旁邊,看著言慶研究訴狀,心裡卻道了句:這父子兩人執拗起來,倒真是一個模樣。
“竇大人,我有一個辦法。“
“哦,說來聽聽?”
鄭言慶研究了許久,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拿捏的地方。他輕聲道:“只是需要冒些風險,在這訴狀中,添上一筆。”
“添一筆?”
鄭言慶看著竇威說:“只需一筆,我可保證,連謁者臺的人也挑不出理來,而且雄大海也不必喪命,最多是監禁數年。這樣一來,謁者臺想必也不會真就翻臉吧。”
“怎麼添?”
鄭言慶將訴狀鋪在書案上,挑選好了毛筆,在上面輕輕勾了一筆,然後讓開位置。
“雄大海甩刀殺人?”
鄭言慶笑著點點頭,“既是甩刀,自然屬失手致人死命。按照開皇律,杖三十,監三年足矣。”
訴狀上,原本寫著雄大海用刀殺人。
這就是故意殺人,當然是死罪。而言慶這一筆,卻將故意變成了過失,其罪名自然減輕。至於杖三十,更加好辦。到時候請人出面,暗中賄賂一下行杖的差役。
這輕與重,只在差役的一念之中。
雄大海今年十六,實際年紀才十四。監禁三年後出來,也不過十九歲而已,大好人生剛剛開始。想那隋唐演義裡面,程咬金不也是牢獄中的常客?遇到運氣好的時候,趕上大赦,說不定連三年都不用。而謁者臺,未必會真去為倭奴做主。
這就是刀筆之下,斷生死!
其實在後世,流傳有許多關於刀筆吏的故事。
似鄭言慶這種方法,也有人用過。言慶通篇反覆研究之後,感覺也只有這個辦法可行。至於當初謁者臺的人究竟是寫的‘用’還是‘甩’,也未必能記得清楚。
只要洛陽縣能宣判下來,謁者臺也沒有辦法。難不成打自己的嘴巴,說是寫錯了嗎?他們如何與那些倭奴使者解釋,言慶管不著。反正,他就是要保住雄大海。
待墨跡幹了,竇威立刻命人,將訴狀送回洛陽縣衙。
而後他連連搖頭,“言慶果然不負虛名,這些年閉門讀書,也是卓有成效。這種事情若換做是我,絕想不出這種主意。呵呵……言慶你這一支筆,可以斷生死啊。”
鄭言慶則鄭重其事,向竇威一揖到地。
“若非老大人抬愛,小子這些許急智也沒有用處。小子代雄大海一家,謝過老大人救命之恩。”
兩人又在書房裡閒聊了一會兒,鄭言慶看天色不早,於是起身告辭。
畢竟在竹園,雄大錘還等著他的訊息呢。竇威也沒有挽留,而是命人將他送出府外。
他是言慶的長輩,又是朝中命官,怎可能出門相送。
鄭言慶在竇府門前認鐙搬鞍,翻身上馬,急匆匆的走了。可他前腳剛走,後腳就有一匹快馬疾馳而來,在竇府門外停下。馬上人翻身下馬,快步上前,登上了臺階。
“請通報竇大人,就說有夏州家信,請他過目。”
竇府的門子立刻通報進去,竇威讓那信使將書信呈上,卻是兩封書信。
“怎麼,唐國公要請他出馬嗎?”
竇威看罷書信,也不由得暗自感嘆起來。李家看樣子已接受了言慶的存在,即便無法讓言慶歸宗認祖,可這培養起來,卻真是不余余力。若讓此人為言慶老師,的確是非常合適。
那信使說:“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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