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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道:“這個領頭的有外號嗎?”
石警官撓了撓頭,說道:“不知道算不算外號。大家都叫他艾滋。”
我差點把嘴裡的茶噴出來:“這外號真夠晦氣的。”
石警官笑了笑,說道:“有的人說,他姓艾。所以得了這麼個外號。也有的說,他從來沒有露過真名,即使他的同夥也不知道他叫什麼。他一直用一串英文字母做代號,打頭的是一個s,於是大家以訛傳訛,叫他艾滋。當然了。還有第三種說法,說這傢伙確實得了那個病,然後就出來報復社會。”
我笑道:“你們警方覺得,哪種說法比較可信?”
石警官喝了一口茶。說道:“第二種和第三種比較可信。這些偷人東西的,大多文化水平不太高。所以喜歡附庸風雅,給自己起個英文名。而他的同夥又是大老粗。恐怕只能認全abc,把s叫成艾滋,絕對有可能。”
他頓了頓,說道:“第三種可能性就更高了。從他的性格來判斷,這個人因為得了絕症,所以想要報復社會,不計後果,不顧道德的辦壞事,邏輯上能夠說得過去。而且可以解釋他精神病的原因是從哪來的。”
呂先生問道:“這個團伙有名字嗎?”
石警官搖了搖頭:“沒有名字。但是我們警方給它起了個代號,叫找死。”他笑了笑:“他們的頭領不是叫艾滋嗎?我們乾脆就叫他們找死。意思是。他們早晚得被我們抓住。”
我嘆了口氣:“名字叫的再響亮有什麼用?找死找死,我這錢找到死也找不回來了。”
石警官安慰我:“趙兄弟,你也別太難過。幾十萬而已。對於你來說,應該不算大錢吧?你們和神鬼打交道的,還在乎這個嗎?”
我擺擺手,苦笑道:“我就是個窮鬼,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窮鬼。這幾十萬,是我的全部家當了。”
我正在訴苦,薛倩忽然說道:“壞人們做壞事的時候,經常說一句話,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如果這天指的是神仙,地指的是小鬼,那我們沒準能利用小鬼,把他們給抓住。”
石警官喜道:“這是個辦法啊,我怎麼沒想到呢。攝像頭沒有把他們拍下來,沒準小鬼就看見了。你們是捉鬼的大師,找來幾個小鬼問一問,不就什麼都明白了嗎?”
薛倩說道:“剛才你說,這幾個人作案有些特點,具體是什麼特點?”
石警官說道:“這些人偷東西,不分貴賤,只要能得手的,他肯定偷。放在屋子裡面的錢,種在地裡的菜,甚至坐在門口的孩子。一轉眼就讓他們拿走了。”
薛倩說道:“賊不就是這樣嗎?這算什麼特點?”
石警官說道:“他們的特點就是。只要你的東西沒有放好,他們就覺得可以理所應當的拿走。如果你出門忘記關門了,他們能把你家搬空。而且振振有詞,說你不關門,不就是想讓我們偷嗎?如果你帶著孩子,一扭頭,他們就有可能來拉孩子。偷走了孩子也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他們會說,你為什麼要扭頭?你不看著自己孩子,那怪誰。”
薛倩說道:“這麼說來,這幾個人還真是夠奇葩的。辦了壞事,心裡面倒坦蕩蕩的。”
石警官說道:“我辦案多年,知道有那麼一類人,沒有是非觀念,天生的喜歡作惡。可是這一夥人,還不止於此。他們還另外有一套說辭。”
“比如偷了你的孩子。他們會說,你家庭條件不好,孩子跟著你生活,輸在起跑線上了,我們幫你把孩子賣到富貴人家,讓他一輩子吃香的喝辣的,所以你得感謝我們。從經濟上算,我還幫你省了養孩子的錢了呢。”
“偷了別人的錢,也要說,我要是不偷,別人知道你有這麼多錢嗎?我這算是給你做廣告了,讓你長臉了。你也得好好謝謝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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