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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羅林斯先生。我計劃好了一切,今晚比爾的生日聚會就在那邊的酒吧。我會慫恿他在後巷開幾槍。這很容易。當然,事後我會挖走幾顆現場的子彈。”
“然後我拿著槍去殺了您給我的目標,在把槍扔回酒吧。”
“您在派個人把目標屍體仍在酒吧附近。這樣就會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夜班巡警不會細察的。這就是一個意外。死的還是流浪漢。”
羅林斯對於這個計劃也很滿意,既可以幹掉那個多嘴多舌的吉姆,又可以把軍隊裡的仇家兒子坑進監獄。比例·羅素這小子果然有一套。
“就這麼辦,你殺了吉姆之後給這個號碼打電話。會有人去你指定的位置運屍體的。”
多好的計劃,是吧。
…………計劃進行中…………
凌晨兩點,紐約某退役軍人會所。剛剛佔領城市地下軍火市場的羅林斯中尉先後接了三個電話,他沉默的大口抽著雪茄。思考自己到底哪裡做錯了。明明是那麼巧妙複雜的設計。
第一個電話,小比利·羅素開心的告訴他,計劃很順利。吉姆死透了。已經安排人去橋洞運屍體。他一會兒就把兇槍扔回酒吧。
第二個電話,在二十分鐘後打來。負責運屍體的美式老兵說橋洞著火了。火勢很大,被巡邏警車發現了。
第三個電話,一個陰沉的聲音對自己說,紐約的休假結束了。軍部給了他新的秘密任務,他需要去沙漠裡找東西。最後,那個聲音警告他。不要再動同僚的家人,這次就算了。
第四個電話來了……
“喂,比利嘛?你把槍放回酒吧了?是啊。多麼順利的行動。沒錯,你設計的天衣無縫。我剛剛接到上頭的緊急調令,要去非洲。你的計劃成功了,也失敗了。紐約的生意沒了。自求多福吧。”
比利·羅素站在漆黑的電話亭裡,拿著聽筒思考了幾分鐘。他重新撥動了號碼轉輪。
“嗨,弗蘭克大哥。是我。小比利。”
“沒有,我沒惹麻煩。就是剛剛和朋友喝完酒。想起你給我的建議。”
“是的,我會申請去服役。弗蘭克大哥幫我打個招呼吧,像我這種窮小子很難出頭的。”
“會的,我會努力成為大人物。”
……………………大人物視角……………………
“現場所有人!!!準備扔掉你們的褲衩兒!!!偉大的託尼·斯塔克要喝第六輪啦!!!!”
“music! go!”
“託尼!託尼!託尼!”
一片白花花的酒池肉林中,黑黑的詹姆斯·羅德斯少校隨著動感的音樂肆意搖擺著。他對於今天的派對滿意極了,可惜史密斯先生與里昂不得不去偵破案件。不然大家一定更嗨。泳池對面的託尼在與一群模特拼酒,按照以往的經驗。派對就要結束了,接下來是一覺到天亮的環節。
就在羅德斯準備出手找一個聊天物件時,一個服務生把他叫道了電話旁邊。
軍方的臨時觀察任務,需要正好在紐約的羅德斯少校馬上趕到市內某所私人醫院。那裡有空運來的一支實驗血清。有一場手術需要羅德斯少校全程觀察血清的實際效果。
這種任務羅德斯參加過好多次,大部分實驗物件注射完血清都死了。有幾個還爆炸了。軍方一隻沒放棄超級士兵血清的還原實驗,努力了六十多年。也就一個美國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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