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流氓假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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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王蒙蒙,是我們老王家的姑娘,我現在是她的經紀人。她要進娛樂圈,您二位得幫一把!”
王碩今天請楊帆和徐靚蕾喝酒,就是帶著這個女孩來的。
徐靚蕾以為是王碩的新女朋友,沒有多問。
楊帆卻一眼就認出這姑娘是誰了,也大概猜到王碩為什麼找自己樂。
不過對方沒開口,他也就裝傻。
這個王蒙蒙挺有眼力見,四個人吃飯,她一直幫著倒酒,自己倒沒吃多少。
徐靚蕾笑道:“你們老王傢什麼時候多了濛濛,我怎麼不知道?”
王碩道:“她爺爺叫王少初,王少初是誰知道嗎?川省師範大學的文學教授,他父親叫王興河,和我的朋友喬羽是朋友。濛濛呢,遇到點事,他爸爸就透過喬羽找到我這兒來了,希望我能幫上一把。”
楊帆明知故問:“不會是她和哪個經濟公司簽了什麼坑爹合同吧?”
王碩吃了一驚:“神了啊,您是怎麼猜到的?”
現在有求於人,這廝連你丫都不說了,說您了。
楊帆笑道:“這沒什麼,前段時間在香江也遇到一個,簽了踏馬十五年賣身契,條條款款都寫得十分苛刻,甚至還規定了合同解除後7年內不允許從事娛樂相關行業,巨踏馬坑!我一看你這架勢,就猜了個差不離。”
王碩頓時義憤填膺:“所以說你們這幫資本家……得,我接著說。”
他把罵人的話憋了回去,喝了口酒,開始講述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王蒙蒙年幼無知想出名,便和一家公司簽訂了一個“不平等條約”,將自己“賤賣”了出去。
不料,簽約後,公司沒有什麼資源,給的薪水也很少,壓根不能養活自己。
王蒙蒙想出去接點私活兒,當個模特什麼的,卻被公司告知:沒有公司的允許,藝人不能有任何“走私”行為,不然就是違約,就要賠錢!
王蒙蒙一聽,這踏馬也太不人道了,你不給我發工資,我還不能自己去掙錢?
馬上回去研究合同,又發現:更坑爹的還在後面。
這合同一簽就是15年,內容涉及十幾條“不能”,想解約得賠40萬,20年內還不得踏足娛樂行業,極其不人道。
緩過神的王蒙蒙才發現,哎呦喂,這合同也“太坑爹了”,便想到了解約。
但是,入坑容易,出坑難。
想走,哪有那麼容易?
於是,王蒙蒙將公司告上了法庭,雙方打起了官司。
但是她籤的這家公司規模巨大,涉及電視劇製作、發行、出版、廣告、藝人經紀等方方面面,對王蒙蒙來說,完全是一條“粗大腿”。
想掰倒這樣的粗大腿,幾乎是痴人說夢。
無奈之下,王蒙蒙四處奔走,求爺爺告奶奶,希望能靠上一棵大樹,離開這個“坑爹”的公司。
恰在此時,王碩從好友喬雨寧口中得知了此事,覺得“我們老王家的丫頭受了欺負,我不能不出頭”。
於是,王碩仗義出面,成了王蒙蒙的“經紀人”,打算幫王蒙蒙一把。
王碩一邊喝酒一邊吹,口沫橫飛地說道:“濛濛呢和那公司拍了兩部電視劇,總共掙了大概有十來萬塊錢,因為一個違約,被扣掉三萬,他抽走40%,等於抽走了7萬塊錢。
這孩子沒錢,在京城還得租房子還得什麼。然後要求解約,對不起你沒權利解約,而且那公司就耍這流氓範兒,你解決,您就別在京城混了。
我們老王家的閨女能踏馬受這爛冤氣?那我假裝有面,流氓假仗義,然後說我能管這事。
我說你是要求財你是要面兒啊?求財沒錢,你還幹嘛,你要把她榨出油來嗎?這孩子沒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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