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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神秘這本書,一直沒有跟大家聊過,一直很擔心寫不出自己想要的東西,聊也沒啥底氣。
現在嘛,字數也不少了,再加上結果挺滿意,且有一些爭議,所以寫出來跟大家聊一聊。
老鬼一直是個挺簡單的人,就像我上學的時候,為了租書午飯可以只吃兩個幹饅頭,現在我也一樣,生活簡單最重要。
寫書賺錢,好不好?
當然好呀,特別好,可是,寫書是隻為了賺錢嗎?
我倒不覺得。
當然,這與我本身也寫不出火書有關係。
我寫書太自我了,琢磨的東西太多,也容易鑽牛角尖,雖然沒什麼用處,但還是想把這些寫出來,導致看我文的人,多少有點偏小眾,從掠天記開始,再到後來的幾本,除了紅月有了點運氣,一直都是不溫不火。可能我本身就沒這種能力,但我也一直沒有特別要求自己去追求什麼別的風格。
原因很簡單嘛,寫這樣的書,我自己感覺挺爽。
也是因為自己爽,所以我寫書對自己還是有要求的。
我不抄襲,不模仿,寫書之前先想一個自己想表達的東西,按著這東西來。
從寫書至今,別說抄襲了,連我書裡的哪個橋段,是抄襲或模仿別人的,我都敢說沒有。
對我來說,寫一個我自己的故事,遠比寫一個故事本身更重要。
這本神秘,倒是命運多舛。
一開始會寫它,是因為紅月,再加上猩紅,遺憾有點多。
立意不明白,結構不完整,都是我心裡永遠的痛,我希望自己可以寫一本,善始善終,完整而且滿意的書,所以,我才繼續寫了神秘,不然我就回歸仙俠了,當時思路都有了。
但是,寫神秘也遇到了一些問題,比如說,相似性。
讀者討論的那本書,我看過,是本很好的書,我很喜歡。但我不打算複製別人的成功,所以我別說抄了,甚至為了避免出現雷同劇情,連這本書的一個先天優勢都放棄了,要知道我一開始是打算以一個被迫害妄想症患者的視角去開局的,對他而言,世界就是地獄,每個人都要害他,每個人都是魔鬼。
但我還是放棄了,第一時間跳過,引入了故事的主題:城市母體。
節奏上,這或許快了點,但我覺得值得。
因為寫書,本身就是這麼一個事,你可以在無知無覺中寫出與別人相似的劇情,那無可厚非,但如果你知道了別的書裡有這種劇情,就要盡力避免,這是身為一個作者的責任,永遠把創造放在第一位。創造一些新的東西,它可能不那麼有趣,但一定要是新的。
神秘,就是這麼做的。
坦白了說,我這本書,想寫的就是一種認知視角的差異,我們認知到的不一定是真實的,但我們認知到的,就是我們的世界。此外,想以表達的就是人與社會母體之間的關係,是我們生存的這個城市,對我們的改變,還有我們對城市的改變,這是我一開始就定下來的主題。
我本來可以從一個被迫害妄想症的視角出發,去一點點發展故事,慢慢鋪開,後來為什麼要加快,無非就是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討論罷了。
不僅是要避開異獸,還要避開異仙,因為按我原有的設定,難免是要有一些跟異仙雷同的。
但我提前就開始有意避開,設計新的風格,寫自己的味道。
圖個啥呢?
無非就是因為,想要遵守作為一個作者的原則,去原創,去開腦洞,去寫跟讀者的共鳴。
唉,這麼想,或許我本來不必這麼累的,寫的跟火書相似一點,沒準還能沾點便宜,成績更好點,多賺一點錢。
可起碼老鬼覺得,那樣沒太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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