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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去拿扇子,拿得蒲扇出屋時,只見那條板凳如人一樣行走,在院子裡走動著。
那王慶從未見過這樣的稀奇事,大喝:“何方妖孽作怪!”王慶飛起右腳,猛踢板凳。
這一踢不要緊,王慶痛徹心扉的大叫一聲:“哎喲!”
原來是王慶踢那板凳時,用力過猛,閃了腰肋,蹲在地上動彈不得!
只因王慶動彈不得,有兩個捕快翻牆入院,強行押走了王慶。
王慶被押往府衙,府長大人要王慶在造反口供上簽字畫押,王慶一看口供,全是聚眾謀反語句,簽字了就是個死罪。
王慶堅決不簽字、不畫押。
府長大怒,命令手下將王慶弔起來,手下爪牙不斷的吊打王慶,還用上了各種酷刑。
王慶已經奄奄一息了,府長見時機成熟,捉住王慶右手,歪歪斜斜地在口供上寫了四個字:王慶認罪!
又將王慶手指頭刺破,在口供書上按了血指紋!
王慶被打入了死牢,只等秋後問斬。
蔡京與兒子蔡攸商議:“王慶不能在京城問斬,以免滿城人聲鼎沸,坐實王慶與童嬌秀通姦之事,於蔡府、童府,會顏面掃地的!唯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一是迅速將童嬌秀娶過門;二是將王慶充軍陝州,在充軍路途中,神不知鬼不覺地結果王慶性命······”
這開封府大牢有兩個知名獄卒,一個叫李惡,另一個叫閻七。
這兩個二貨,一有了錢,不會幹別的,只會賭,二人因此臭味相投。
李惡因為頗能打,剛剛被升為監獄小隊長,所以說,李惡比閻七幸運。
不是說閻七不會打,其實閻七也會打,只是相較於李惡,就只差那麼一點點,有好幾次,監獄長試探李惡與閻七的功夫,每次都是閻七輸給了李惡。
監獄長為任用個小隊長,拖延了一年時間,見數十個獄卒都窮,居然沒有一個掏得出來銀子,便極不情願地任命李惡為小隊長。
李惡見終於有了點實權,有事吩咐手下去做,賭博更隨心所欲了。
身上沒銀子了,就找獄卒們那裡要,反正獄卒們又不敢得罪小隊長。
本來,李惡參加完府長大人母親壽宴,送了五十兩銀子,就送光了他十年的積蓄,身上再也沒有銀子了。
李惡後悔當了小隊長,若是當普通獄卒,他不用參加府長大人母親壽宴的。
按體制,府長是長,小隊長也是長,若不去捧場,會讓滿城大小官吏瞧不起的······
正當李惡胡思亂想時,監獄長下達了命令,要李惡與閻七押解一個死囚犯去陝州。
那麼,這個死囚犯又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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