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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玄王朝。
長樂四年。
宋州。大官郡。延平縣。永安街。
此街有著延平縣最繁華的集市。
辰時過半,旭日東昇,正是集市最熱鬧的時候,街上車水馬龍,人聲鼎沸。
突然,集市東頭傳來一陣張揚急促的馬蹄聲,但見一架馬車好似失控般衝入集市,引起一片驚呼與喧囂。
塵土飛揚,悍馬嘶鳴,迫使集市上的人們匆忙避閃,同時紛紛咒罵。
嘚嘚嘚……
行駛到集市中央,馬車突然剎住。
接下來,眾人便看到驚奇一幕,有一個白花花的東西被粗暴地推下馬車,滾落在地!
烏嚕嚕……
悍馬打了一聲響鼻,隨即四蹄躍動,朝西駛去,眨眼消失在集市盡頭。
等人們再回過頭來,不由得露出震驚之色。
但見那個被推下車的白花花的東西,竟然是一個沒穿衣服的——年輕女子!!!
哇……
嚯……
一時間,人們目瞪口呆,從來沒見過這等奇事,紛紛將目光投向女子。
女子起初有些神志不清,但在摔落吃痛之後還是很快清醒過來。
“啊……”
當她意識到自己的羞恥處境後,頓時嚇得驚慌失措,無地自容。
她慌不迭地爬起,不顧滿身傷痛,驚恐瑟縮地朝攤位後面爬去。
然而,集市上的人們目光如刀,紛紛跟著女人圍攏過去,竟將女人逼到牆角,無路可退。
“嗚嗚……”
女人背靠牆壁蜷縮一團,屈辱的淚水止不住地往外流淌。
那一刻,無助與絕望達至頂點,讓她瀕臨崩潰。
她多麼渴望有人能幫她一把,然而抬眼看去,看到的卻全都是獵奇與猥瑣的目光,還有那幸災樂禍般的指指點點……
……
……
咚咚咚……
晌午過後,延平縣衙的鳴冤鼓被人重重敲響。
大玄律例規定,因繁瑣小事擊鼓鳴冤要遭仗責。
既然擊鼓,必是重大案件。
縣令聞鼓升堂,眾衙役口呼威武,水火棍敲得噠噠作響,彰顯衙門威嚴。
“小民有冤,求大人為小民做主啊!嗚嗚嗚……”
公堂之下,但見一名衣著破舊,身形瘦弱的老漢跪倒哭訴道:
“小女愛蓮昨夜被惡人擄去,慘遭蹂躪!今日早上,又被他們剝光衣服,丟於鬧市。永安街上那麼多人,小女,這可讓小女以後還怎麼活啊,嗚嗚……
“大人……”老漢匍匐磕頭,咚咚作響,“求大人為小民做主,為小民做主啊!”
聽到老漢椎心泣血的控訴,在場之人無不動容失色。
如此惡劣罪行,實在聞所未聞,令人憤慨。
“哦?竟有這等事!?”縣令宋知禮亦是大為震驚,拍著桌案說道,“眾目睽睽之下,竟然做出此等惡行,你可知道,是何人所為?”
“大人,”老漢擦擦眼淚,對宋縣令道,“還能是誰,擄走小女的便是那個裘霸天啊!”
這……
當聽到“裘霸天”三個字後,現場忽然陷入短暫凝滯。
宋縣令緊緊皺眉,在場的衙役們亦是紛紛咧嘴,表情甚為隱晦。
裘霸天,原名裘鎮農,本是延平縣開酒樓的一個土財主。
只因為前幾年他的親二叔做了當今吏部侍郎,所以在延平縣愈發驕橫,肆意妄為,連官府也不敢惹。
平日裡,此人便經常做出一些欺男霸女之事,因此被老百姓喚作“裘霸天”,乃是延平縣四大惡霸之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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