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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日子,我時時刻刻抱著麗華,與她說話,逗她開心。
可終究留不住,她死在了風雪夜裡,死在了我懷裡。
走之前她對我說,她要先去找父親和祖母了,姐姐,好好活著,下輩子咱們還做姐妹,還在一起下棋。
我想哭,可早都流幹了眼淚。
我想死,像五姐那樣撞牆自盡,可我已經沒了力氣。
昏昏沉沉間,我看見走進來個身量高大的男人,他讓獄卒將麗華的屍體用草蓆子捲起拖走,淡淡說了句:「景安三年,冬,申時,高氏妍華歿。」
曾幾何時,我以為自己聽錯了,死的明明是麗華,他怎麼說是妍華呢?
可事實證明,這是真的。
當晚,我被人打暈,裝進麻袋裡,扔到車中,不知走了多久,馬車停了。
我不敢動,仍裝作昏迷。
隱隱約約間,我聽見個熟悉的女人聲音,溫軟柔綿,如酒般醉人,是素卿。
還記得素卿隔著麻袋,輕輕撫了我片刻,最終嘆了口氣,說了句話:「萬般皆是命,半點都不由人,咱倆好了場,我本該……哎,我不能讓他……」
後來的許多年,我琢磨了很多很多遍,才琢磨清素卿這句含糊不清的話什麼意思。
大抵,李昭動了想要救我的心思,可張家怎麼可能讓威脅到素卿地位的女人活?
當年的素卿到底年輕,心不似大人那般硬,她既不想李昭沾惹我,又不願我死了,便找了兩個「妥帖」人,給了筆銀子,讓他們將我毀容,帶到越國,找個本分農人嫁了,也算平安度過此生。
十七歲的我,家沒了、親人沒了、前途、好友通通沒了。
我踏上了一條未知的路,註定了坎坷、充滿屈辱,午夜夢回時還會被驚醒。
可是,我活了。
我不用像四姐那樣被仇家凌辱,也不用像五姐那樣撞牆自盡,更不用像可憐的麗華那樣,被人算計毒殺。
十七歲的我,變成了貪生的螻蟻,艱難地活在這骯髒的人間。
第4章 初見 我這樣人家的閨女
像我這樣人家的閨女,素來將名聲貞潔看得比性命更重要。
我的一舉一動,就是國公府的臉面,關係著家族的聲譽,姊妹們前程,可是要謹言慎行。
沒了貞潔,我也想一了百了。
可轉而一想,高氏一族的人已經死得差不多了,就靠世上殘活著的這幾隻螻蟻來延續血脈,苟延殘喘吧。
我從雲端跌落到泥裡
我眼睜睜看著抄家
我的至親一個個在我面前被草蓆子捲了抬走
所以,這世上還有比這更屈辱絕望的事麼?
過去這麼多年,我始終想不通,為何素卿要殺了麗華。
用麗華代替我?
沒錯,我和麗華是姐妹,容貌相似,可區別還是很明顯的,她是瓜子臉,我是鵝蛋臉,她是桃花眼,我是杏眼,若李昭能看見屍體,肯定一眼就能識破的。
討厭麗華?
從前麗華偷偷取笑過素卿眼小唇薄,有些刻薄,恰巧被她聽見了,她當時眼睛都紅了,卻裝作什麼都沒聽到。
嫉妒麗華?
畢竟麗華的美貌和才情,在長安是出了名的,這些名門閨秀,沒一個不嫉妒的,也包括我。
不明白啊,素卿為何要毒死可憐的麗華。
這麼多年過去了,當我給素卿磕頭時,我忽然明白了。
麗華是病死的,和皇后娘娘沒有半分關係,娘娘端莊仁和,連只螞蟻都捨不得踩死,更何況殺人?
活在這世上,就得揣著明白裝糊塗,打碎了牙往肚子裡吞。
麗華紅顏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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