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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生疏。她知道,妹妹是很想跟他們一塊兒走的。

從那一天起,妹妹就不再肯跟家裡人說話了。爸媽不論問她什麼,她都永遠是沒有表情,冷冷淡淡地回答一句,嗯,哦。妹妹小時候,非常勤快,在家裡照顧爺爺,煮飯洗碗,洗衣服掃地,撿柴打豬草,什麼活她都做。現在二十歲了,大學畢業,回到家裡,卻什麼也不做。好像是家裡請來的客人,絕對不會煮一頓飯,不會主動洗一次碗。成天不是對著手機就是對著電腦,誰的話也不聽。

原玲玲卻習慣縱著她。她覺得妹妹可憐,一個人,這麼多年。她始終記得,當初爺爺死的時候,只有妹妹一個人在身邊。十二歲的妹妹,一個人給爺爺養的老、送的終。

生活的苦,原玲玲是成年了才慢慢體會到。

她從十六歲,就一直在電子廠裡上班。每天十二個小時,一刻不停地站在那裡,做著一個極其簡單的工作。把一個小零件,擺在臺子上。就是這麼弱智,傻子都會幹。但是不能停歇,你必須像個機器人一樣,一刻不停地持續這個動作。幹活的時候手機關機,不可以接打電話。

然而即便是這樣,一個月也只有三千多塊錢。

錢太少了。

為了多賺點錢,只能不停地加班,上夜班。每天半夜站在流水線上幹活,回了家,煮飯洗衣做家務,忙忙碌碌。

她突然意識到自己的人生杳無希望了。

十九歲那年,她在一個電子廠的流水線工作。

那個工位旁邊,有個電腦。

那個電腦是跟她沒關係的,只是放在旁邊,給機器的運營狀態做顯示用的。她那時候,特別羨慕那些辦公室裡的白領,每天對著電腦,啪啪打字,都不用看鍵盤。她不懂。她不懂電腦上的字是怎麼打出來的。

她常常在空閒的時候,就坐在那個電腦前,學人家把雙手放在鍵盤上打字。

但她還是不知道要怎麼做,才能讓這些字母,顯示在螢幕上。她便只能盯著那個鍵盤,努力想把鍵盤上的按鍵,還有字母順序背下來。

她每天記,每天記,後來真的把鍵盤背了下來。

但她還是不會打字。

她拿張紙,把那個鍵盤在紙上畫出來,然後無聊時,就用手在那個紙上敲敲打打,假裝自己在打字。

十九歲,她遇到了一個男人,談了戀愛。

男人叫季昌明,是個大胖子,小學文憑。

她十六歲的時候,談過一個男孩子。髮廊裡剪頭髮的,她覺得那個男孩白白淨淨,長得很好看。但是談了兩年後,分手了。男孩性子太悶,扭扭捏捏,什麼事都藏在心裡,她不喜歡。

季昌明是個大胖子,但是性格爽朗直率,人老實厚道,沒壞心眼,肯聽話,她覺得這個人靠得住。

十九歲,未婚先孕。

這事在家裡掀起軒然大波,父母不同意這樁婚事。因為她找的這個男人,窮,胖,粗俗,沒文化,而且還是外地人。

父母指望靠女兒養老的夢想破滅了。

她爸指著鼻子罵:「你就是頭豬。」

她不敢反抗,只是哭。

她爸媽表示,不會給他們辦婚禮,也不會給她一分錢嫁妝。

季昌明扯著大嗓門說:「他們愛辦不辦,那反正我家要辦,該請客就得請了。」

最後,只在男方家辦了婚禮,女方家,一個賓客未請。

她媽不忍心,還是拿了三萬塊的嫁妝。

結婚後,她跟季昌明,還是在外面打工,跟爸媽住在一起。

季昌明長得胖了點,能吃,但人勤快,洗衣做飯,樣樣都肯幹。平日裡節儉,不講究吃穿,不抽菸,不喝酒,不打牌,掙一分錢,自己捨不得花,都要交給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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