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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兩個人就越來越少見面,打電話也很少。
其實院裡已經傳開了,說院會副主席李易和大二經濟系的沈菲在一起了。
沈菲跟呂知樂同系,雖然不是一個班的,其實也耳聞過她的名聲。
倒不是因為別的,據說沈菲的爸爸是某市的副市長。
每次回家都是專車接送,而且她們輔導員因為和沈菲家離得不遠,每次都是市長派司機一起送回去。
系裡就流傳著許多她的故事,說她家世好,人也低調;說她雖然長相不是很漂亮,但是身材特別好;說她有個高中就在一起的男朋友關係特別好,說她……
呂知樂很難不聽說。
當然,拋開這些,沈菲本人也是很有能力的,不但在校學生會幹的風生水起,成績也非常好,每次GpA排名都是遙遙領先。
可是她怎麼會和李易走在一起了呢?
呂知樂甚至不敢打電話問,好像一直這樣拖著就可以長久下去,好像這樣什麼也不說就沒關係。
李易打來電話的時候,呂知樂就裝作沒有看到。打電話到宿舍,宿舍人就說呂知樂不在。
可你這樣拖著有什麼意思啊,他們倆都已經半公開了,你這樣根本沒有意義。
宿舍人是這樣勸的。
我不要什麼意義啊,呂知樂心裡想,只要不分手就好了,我不出現,我們不見面,我們就不會分手。
你打算永遠都不跟我見面了嗎?
李易的簡訊躺在收件箱裡。那樣顯眼,那樣刺目。
可她就打定主意不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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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李易還是找到了她,還是在樓下,當初她問為什麼喜歡他的地方。
我們分手吧。
為什麼呀?呂知樂努力忍住,可是眼淚還是不可抑制的流下來。
不為什麼,就像當初喜歡也沒有原因一樣,分手非要理由嗎?
過了一會,他繼續說,我們畢竟是一個院的,以後可能還會常常見面,希望還能做朋友。
做朋友?
多麼可笑啊,可是當時的呂知樂不懂。
人家這是很好的分手措辭了。
我做錯什麼了嗎?我以後不會再打擾你學習了,好不好?我也不會隨便給你打電話了。
不分手行嗎?呂知樂低聲下氣的求他。
你這樣就沒什麼意思了。李易遲疑了一會,扭過頭說道。
是啊,沒什麼意思,就像舍友說的那樣,毫無意義,人家不喜歡你了,你的一切都變得可惡可憎,再也不是當初討人喜歡的樣子。
呂知樂看著他轉身,扯著他的衣角,能不能不分手啊,能不能不分手啊,眼淚一直在流。
不顧來往的同學,不顧旁人的眼光,那樣的,沒有自尊。
李易抓了抓呂知樂的胳膊,把她握著自己衣角的拳頭扯開,小聲說,你別這樣,很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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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在一起的片段就像放電影一樣一幕幕劃過腦海,那些甜蜜的,爭吵的,都一去不回了。
她記得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擁抱。
記得第一次他在宿舍樓下面等她,“你為什麼喜歡我啊?”呂知樂仰起頭,眼裡是好奇,還有笑意。
李易沒有回答,而是低頭吻了她。
那些回憶,一點點割裂了現實和假象,讓她的心感受到一寸又一寸的痛楚。
到了後來,她才慶幸,慶幸當初沒有更丟臉地去懇求和挽回,原來感情真的像別人說的那樣脆弱,只要一個轉身就可以抹去曾經的一切。
可呂知樂也沒有因此一蹶不振。
她從經管學院轉去了馬哲學院,學校裡也算少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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