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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了。
他沒有向我求婚,只是將戒指戴在了我的手上。我們倆的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他確實是個模範未婚夫,和我訂婚之後,錢夾裡的相片不翼而飛,當然,他也沒有將我的相片放進去,但我相信,有一天,他的錢夾裡肯定會放進我的相片。
他對我很溫柔,甚至連我爺爺都欣慰不已。但我知道,我依舊如陌生人一般,靠不近他心臟的位置。
他會用最溫柔最體貼的方式照顧我,他完美的詮釋未婚夫,或是丈夫的含義,但是,他卻給不了我愛。照顧我,只是他應盡的責任而已。
作為一個準未婚夫,他頂多是牽牽我的手,親吻也只是吻額頭,完全沒有一丁點兒慾望的成分。
我甚至懷疑,我脫光衣服站在他的面前,他也不會有任何的反應。這個表面上溫潤如玉的男人,實際上是連骨子裡都是冷漠的,真的。
說是不委屈,那是假的。再委屈,我也知道,這是我自己選擇的路,而且,我也放不下他。
我終是忍不住,將這事告訴了我媽媽。我媽媽輕輕的撫摸我的頭髮,輕嘆了口氣道:“相敬如賓也許才是最好的,愛情,並不足以支撐一段婚姻。一旦撕破了臉皮,連陌生人也不如。”
媽媽說的這話我相信,我堂叔,堂哥,堂姐的那些婚姻,我都見識過。撕破了臉皮的時候,簡直真真是骯髒到了極點。
媽媽的話讓我重拾了信心,既然,他已是好的,就算得不到他的心,就這樣過一輩子也不錯。但我必須得努力,為得到他的心而努力。
他確實是個細心的男人,我和他並未認識多久,到了我生日,他竟然給準備了生日禮物。
我本以為,我和他就會這麼平淡而幸福的過下去,卻沒有想到,c市的一通電話,將他叫回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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