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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後,慕容承送慕紫去檢察院。
他口吻認真的道。
慕紫笑:「能聽得懂才怪。」
慕容承側耳貼著她的肚子,聞言抬眸看她,「你不是總說我變態嗎?那我的孩子就是小變態,肯定聽得懂。」
「又胡說!」慕紫揪他的耳朵。
越說越過分了,哪有一個爸爸會說自己的親生骨肉是變態?!
慕紫好氣又好笑。
大約是慕容承總犯渾,以致這次離別也沒感到多少憂傷。
下車後慕紫走進檢察院,在門口又遇到那個老太太。
大院門口進進出出的人不少,卻沒有一個人理會,老太太也沒像之前那樣見人就攔,只是握著照片,沉默的站在牆根下,像是有些絕望消沉,又像是不甘心,不願放棄,以及不知該做些什麼的彷徨無助。
慕紫垂眸看了眼時間,已經九點了。
她略微猶豫,收回目光,走進檢察院。
工作還是那些工作,同事也還是那些同事,可不知怎麼,今天她特別不
好像心裡有什麼不踏實的地方。
整理完一份文件後,慕紫想起自己昨晚的噩夢,夢裡的自己漸漸衰老,像那個老太太,最後只剩自己孤苦伶仃一個……
第1143章 上訴
當全世界只剩自己一個,似乎做什麼都成了多餘。
既然如此,又何必日復一日來到檢察院,尋求那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希望呢?
慕紫覺得應該有人去勸勸老太太,道德和法律從來都是兩回事,你可以因為一個人不道德去譴責對方,卻不能因為不道德而去懲罰對方。
至少在華亞國,殺貓虐狗的行為僅僅是不道德,而非觸犯法律。
慕紫想了想,抽出一本厚厚的案例翻查資料。
身邊的同事看見了,好奇的問:「你在查什麼?」
慕紫一邊翻書一邊回道:「我在查有沒有將寵物視為特定紀念物品的案例。」
同事立即秒懂:「你想幫那個老太太提高索賠額度?」
只要提到和寵物相關的案子,大家都會想到檢察院外的老太太。
「是啊,那條狗不貴犬種,如果基於侵犯財產權來起訴,五百已經是極限了。」慕紫嘆了口氣,「如果能要求精神賠償,就好辦多了。」
是什麼案子都可以請求精神索賠,法律明確規定了四種情況,只有符合這四種情況的案子,才能請求精神賠償。
而其中一種,是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遭到侵權毀損時,物品所有人可以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但是把寵物算作「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這一點,不知道法官是否會支援。
辦公室其他幾個同事也圍過來,一起討論,大家都覺得精神賠償,是一個可以發揮的角度,值得一試。
也有人潑冷水:「我看那老太太要的未必是錢,她把那條狗當親兒子親閨女看待,你們想想,自己的兒子閨女被人弄死了,賠幾個錢能甘心?」
大家聽了,都沉默下來。
片刻後,有人說道:「老太太想要對方蹲監獄。」
因為殺了一條狗,而判一個人入獄坐牢?……這怎麼可能?
同事們散去,各自回到位置上工作。
慕紫抿著唇思索,她覺得應該當面和老太太聊一聊,不管之前的檢察官是怎麼做的,總之她希望能把這案子的每個可能性,跟對方說清楚。
希望,確實是渺茫的,哪怕上庭,最終結果未必會比五百更多。
但如果什麼都不做,那麼五百永遠是五百,僅此而已,不會改變。
慕紫想清楚了,起身出去,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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