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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找些新東西耍耍,突然想起之前玩的荒野亂鬥。
回去玩了玩,別說還行,以後不開心的遊戲就不玩了,累人。
而且我也不能不開心,現在,不開心的事情就不做了以後。
而且說起來,荒野亂鬥開服我就去玩了,當時還代練賺了個小几百吧。
當時有點打吐了倒是,真的改了好多東西現在,好多的最佳化,應該還是可以代練的,只不過沒這麼多時間了。
說實話荒野亂鬥也是我遊戲生活體驗的一部分,就相當於自己在創業,雖然賺的錢少,但是還是在賺錢。
可能是可以做大做強的,但是我深刻的能感覺到,把遊戲當初資料研究,玩的真的好累,就算這款遊戲真的做的很好。
所以說自己賺過錢覺得難以後,之後打工的時候,就感覺舒服多了,整個人的自我定位也就低了。
遊戲打滿一天,或者打幾天才百來塊,出去打工穩定一天百來塊的,有什麼理由不珍惜,所以說對我來說遊戲還是不錯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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