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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景升與原叢野完成轉帳時,一群人從天而降,其中一位大笑道“見者有份”,曲景升與原叢野等人聞言臉色就變了,目光兇狠的望著踩著飛行滑板著陸的十幾人。

“見者有份”在胡山雕看來是很奇葩的“星律條例”,但真正實行此“條例”的卻並非“祭與極”,胡山雕在“玄宗大陸”時就知道“玄律”中有這麼一條。

星律是由玄律、繁星律、極律融合後頒佈的,它的名則是命宙賦予的,也就意味著命宙是星律的後盾,而“星邦”只是“星律”的維護與執行。

“見者有份”是為了避免爭端擴大化的星律條例,適用範圍較廣,但執行條件卻較為嚴格,並且能夠引用這條星律的只能是“修煉者”,普通人不在此例。

當某件無主物品被兩方或以上的所爭奪時,在所有參與者皆是“修煉者”的前提下,透過比武的方式解決,即為“見者有份”。比武過程當中不得出現“死亡”,不管是故意還是無意造成對手死亡者,則觸犯“星律”,送交“星裁廳”審判後量刑。

“見者有份”最先要確定的是“無主”,曲景升雖然是獲得者,但“山河鎮宗鐲”是屬於無主範圍,而那位喊出見者有份的傢伙之所以要等到曲景升跟原叢野完成轉帳,關鍵仍然是在“無主物品”。

“見者有份”條例裡規定,任何由“無主物品”產生的利益,都屬於“見者有份”,也就是“山河鎮宗鐲”賣出去的錢,仍然屬於“見者有份”。不過,“見者有份”也是有時效性的,24小時沒有被人發現並提出“見者有份”,則就從“無主”變成“有主”。

還有一種解決辦法就是“申請物歸”,每個州的星府都有一個“物歸廳”,此廳就是專門負責“無主之主”申請為“有主之物”。但“申請物歸”的手續費較為昂貴,並且不因物品貴賤而定,直接是一個統一價格——30萬星幣。

胡山雕懷疑30萬星幣是洪荒佬們的惡念在作祟,洪荒佬對命宙土著的生命財產一直是漠視的,若非為了“本命進化”,搞不好“祭與極”就不是死一兩百億人,而是千億土著都死的結果。

也因此,洪荒佬總想讓命宙土著們自相殘殺,否則,定個1000星幣,“見者有份”就形同虛設。而命宙只有智慧,跟“曼湖”一樣擁有判定標準,它必然對1000星幣跟30萬星幣沒有什麼概念,也才會判定“見者有份”錄入“星律”。

“老曲只有兩個人”,原叢野冷哼後說道。

“見者有份”是比武方式,少有單挑的,基本上都是團戰,但必須以最低人數的一方為標準,也就是最低一方若是一百人,那就是“百人”團戰。“自由極網”曾有一個很火的影片,“萬人”級的“見者有份”團戰,其實就是一場兩萬人的戰爭,死了六千多人。

由於“見者有份”裡定的是“兇手”,那沒有“兇手”或找不到“兇手”怎麼判?洪荒佬們的態度就非常關鍵了,而只有稀少的人才知道“星邦”首腦們是如何“愛民去死”的,所以,這場官司最終沒有對任何一位參戰者判刑,而是讓參戰者出錢撫卹戰亡者。

此場官司的判決必然影響深遠,小打小鬧的“見者有份”固然不會消失,但大規模的“見者有份”則必然頻繁。之所以會出現“戰爭級”的“見者有份”,這其實跟“祭與極”的初始化有關係。

“祭與極”的初始化不僅造成兩百億人的死亡,也造成難以估算的財產損失,更相當於諸多“勢力”的一次“洗盤”。如此,就出現大量的“無主財富”,誰看到數百上千億的“無主財產”不眼紅?星邦也眼紅,但星邦不敢將其納為己有。

星邦128洲幾乎每個星府洲都壟斷了各行各業,若是再把這些巨財收為己有,“祭與極”估計是沒有以後的。星邦吃了肉留下湯,喝到湯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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