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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我還特意從店裡帶了把錘子,就想趁他不防備,一擊致命。
但這次失誤了,不知道李源怎麼就察覺出了不對勁,竟然想帶著錢開車跑。
呵,傻子,他忘了我是個修車師傅。
在我對他們生出殺心時,他們就註定逃不掉了。
那晚,我眼睜睜的看著他剎車失靈,沖入水中,淹沒沉底。
我在那待了半夜,直至確定他沒從水中逃出,我才放心離開。
其實殺了兩人後,我有想過退縮,可這個想法只出現了幾秒鐘,很快就被我壓了下去。
沒多久,我接到了李威打來的電話,說他突然聯絡不上李勝、李源兩人了,住處也沒有他們的蹤影,問他們是不是來我這兒了?
我沒否認,說讓兩人去佈置陷阱了,當晚我帶著錘子,將李威騙到一處沒人的荒地處,將人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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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到此結束。
但感覺他並沒有寫完,與其說這是李曉峰故意寫給警察的信,不如說是他自己的一個發洩口。
他殺了人,心裡很害怕,卻不能跟外人說,只能以寫信的方式發洩出來。
從信中可以看出,李曉峰對崔立三人很不滿。
其中李威、李勝、李源,應該是崔立三人故意捏造的假名字。
李威是丁龍,李勝是崔凱,最後毫無疑問,李源就是崔立。
李曉峰信中說,想要殺掉四個人,最後一個應該是任明強。
這封信建立的文件時間是10月5日,直到他失蹤時間為10月16日晚上。
那這中間的十一天,李曉峰在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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