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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證實虛假
“這些.................咳咳,都是我多年累積的試驗得出的資料,它本身的價值我不敢確定,但其中的真實性我可以保證,只要按照標準量進行製備,至少是九成以上成功率,畢竟這其中還涉及其他變數和條件的影響。”
杜錦強行壓下心中的罪惡感,一邊向司卿保證道,一邊在心底默默的朝另一個世界的這些科研偉人們道歉道:
“請您們不要見怪,我這..........也是為了全人類著想,諒解一下,諒解一下。”
看著杜錦自信的神情和語氣,司卿並沒有再質疑什麼,而是鄭重的點了點頭,把手中的一沓資料抱在懷中,然後坐到杜錦身旁承諾道:
“小錦,你放心!我會盡快以你的名義把這篇論文發表出去,其中的內容,我不會給任何人透露,我以我的生命起誓.............................”
“等等........................”
杜錦伸出手指在司卿嘴唇上輕輕點了一下,然後故作嚴肅的“批評”道:
“怎麼又扯到發誓這塊了,我不相信小卿你,那我還能相信誰?而且之前我們可是說好了,是以小錦你的名義發表,我只需要以參與研究者的身份出現就行了。”
“可是小錦,你知道這項研究如果被證實它本身的價值嗎?這些資料是你這麼多年的研究積累下的,我怎麼能鳩佔鵲巢呢?不行!我不能答應。”
司卿本身作為一名科研方面的研發者,她自然清楚論文第一作者中先後順序的區別了,作者身份的標準為: (1) 參與研究的構思、設計或獲得資料,以及對資料的分析和解釋; (2) 寫作論文或參與重要內容的修改; (3) 同意最後修改稿的公開發表,論文作者必須是直接參與論文選題、設計、研究、資料分析與解釋的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或寫作論文關鍵內容,能對論文內容負責並能進行答辯者。只參加過區域性工作或某項實驗,或為論文提供部分指導及協助者,不能列為作者,可在文末致謝。作者姓名不分單位、職務,一律按對本文貢獻大小,依次排列在文題之下,第一作者是論文的主要責任者。
同樣這篇論文帶來聲望和經濟彙報,第一作者是佔絕對大頭的,也就是最直接的獲利者(團隊形式的第一作者就另說了多位作者對共同完成的論著聯合署名時,署名順序應按各人的貢獻大小排列。如果有多人貢獻相同,可根據期刊的相關規定採用變通的表達方式。例如,Nature在其“作者須知”中指出如果確有必要說明兩個以上的作者在地位上是相同的,可採取“共同第一作者”(Joint first authors)的署名方式,也可在這些作者的姓名旁邊使用符號來標識,並說明“這些作者對研究工作的貢獻是相同的”)。
我們都知道,高階職稱評審時都會要求論文是獨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所以,很多人打破頭也要搶第一作者稱號,國內期刊很難實現,投稿ScI英文期刊做第一作者就不是難事了。除非所投稿的ScI英文期刊要求只能有一個第一作者,一般情況下第一作者都能共同有多位。當然在國內評職稱的話,共同第一作者肯定沒有第一作者評分高的。
存在即為合理,共同第一作者的合理情況有3種。一種是貢獻同樣大小,無法區分誰貢獻更多,缺一不可;一種是一個人研究取得進展,但沒有繼續下去,另一個人繼承完成了這項研究,兩個人的工作對論文具有同樣重要的作用;最後一種是研究專案非常大,一個人根本不可能完成,會有幾個人分幾部分共同完成,那這幾個人共同第一作者的可能性非常大。但第一作者肯定有排名先後順序,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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