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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好:‘老公給小三錢,能回來一半嗎?錯!老婆有權將錢全部要回來。人們都以為老公掙的錢,其中一半是屬於老婆的。老公把錢給小三,老婆也只能找小三要回屬於自己的一半,但是這種理解是不對的。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老公掙的所有錢都是他們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夫妻任何一方對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都有平等的支配權。所以說,老公揹著老婆將錢贈與小三的,老婆有權利將全部的錢要回來的。’聽見沒有?全部的錢!聽見沒有?”李哥在播放一段普法的影片錄音。
“但是,那個房子是我的。”小三還是沒有聽明白。
“我再給你重複一句,所有的資產,只要是人家有夫之婦的男人,用自己的錢……他的錢是夫妻共同去財產。”李哥耐心解釋給小三。
“她要回來,我住哪啊?”小三又開始耍賴了。
“這個事你去法院去解釋。你去法院。”李哥的耐心已經到了極限。
“你幫我勸勸她行嗎?只要答應不起訴我,我立馬走人。”小三還是一成不變的原則。
“嗯,我勸你,誰給錢?”李哥還是不厭其煩地重複著。
“老王會給錢,老王有錢。”小三就是抓住老王不放了。
“來,老王說了給錢是不是?”李哥只好把目標轉移到老王身上。
“但是,老王肯定有錢。”小三對老王很自信。
“不是,老王說了給錢是嗎?老王也在下面,你讓他上來唄。”李哥決定讓老王出面了。
“他敢上來嗎?”小三又在給老王解釋。
“老王跟那小狐狸在下面嗎?那讓他上來唄。”李哥堅決叫老王了。
“讓他上來吧,他敢嗎?”小三還在叫板。
“給他打電話。”李哥趕緊吩咐助理。
“我就那一個要求。”小三還在自言自語著。
“你別他媽的說話,我聽著他媽的就噁心。還他媽一個要求,都不知道廉恥,都不知道丟人多少錢一斤?”李哥對小三厭惡到了極點。
“如果老太太不起訴我,我立馬走人!”小三似乎決定自己的要求很合理。
這時,老王的電話接通了。
“你是主播吧?”老王開口對李哥似乎很客氣。
“說啥?我是主播吧?我不是主播,我是誰呀?我是主播吧。喝酒啦,是吧?”李哥低頭看了看手機,確定是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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