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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特也不好再保持沉默。
“怎麼?你不是貴族嗎?怎麼還缺錢?”孫士傑好奇的問。他已經知道這個世界是由貴族和王家掌權的,他們應該都是有錢的主兒啊。
“不是所有的貴族都很有錢的,我們斯克里斯特家族是由軍功晉身貴族的,需要花錢的地方很多,而且很多貴族都並不富裕。”
卡羅特淡淡的說道,同時拔出長劍開始剝皮。不知怎麼的,孫士傑總覺得他對自己並不友好。
孫士傑掏出匕首幫忙,到底是現代軍工產品,雖然卡羅特手中的銀劍割起龍皮已經很快,但孫士傑的匕首割龍皮簡直就象在割兔皮。
龍皮是非常的堅韌的,一般的兵器根本傷不了它,克羅特的銀劍是家傳兵器,名字是“卡德拉里爾”意思是無堅不摧,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劍。但孫士傑的匕首顯然更勝一籌。
卡羅特注意到了孫士傑的匕首,定定的盯著猛看。
“你昨天是怎麼抓住我的?很奇妙的招式,我完全沒力氣反抗。”
看到孫士傑熟練的割著龍皮,卡羅特終究忍不住問。昨天他突然被孫士傑制住,這讓他這個有名譽騎士稱號的天才劍士深感屈辱。
孫士傑一邊回味著以前在野外生存時剝兔皮的感覺,一邊回答:“是擒拿手。”
“擒拿手?沒聽說過。”卡羅特想了想,不知道這種東西。
孫士傑把一塊兩平米大小的龍皮裁下來放好,這種皮很硬,估計也只能做鎧甲。
“是我們家鄉的武技。”
“你昨天是偷襲,我要求再比一次。堂堂正正的用劍進行較量。”
卡羅特臉紅了,他知道如果孫士傑用那些被他稱為槍的東西攻擊,自己真的一點勝算也沒有,天知道龍血改造過的身體能不能擋的住那個子彈。那可和平民使用的那種硫磺槍完全不一樣。
卡羅特握著劍面對孫士傑站好。
但凡練武的人,聽到別人的挑戰都會心癢難搔,孫士傑也不例外,他也想知道異界的武技到底怎麼樣。
“我不會用劍。”
“那你有用的順手的武器嗎?”
“我用鐵棒做武器。”
原來異界流行白刃戰,孫士傑不想託大,樂顛顛的跑去拿那個迷彩布袋。開啟布袋,裡面是兩支不到一米長,直徑為三公分的金屬短棍。其中的一個頂端略細,上面有十公分的粗螺紋。
兩條短棍合併為一條一點七米長的鐵棒,孫士傑雙手握棒,興奮的說:“來吧,咱咱倆練練。”
說到為什麼孫士傑會用棍,這裡還有個小插曲。剛到部隊的時候,孫士傑完全是個愣頭青。本來被挑到特種兵讓他十分高興,不想到部隊一看,喝,好傢伙,隊友們個個都是身懷絕技之輩,只有自己什麼都不會。
孫士傑著急了,覺得自己應該練個什麼。拳腳工夫有部隊教,兵器可不行。他常聽老人們說:一個月的棍,三年的刀,十年的劍,百年的槍。刀,劍,槍練起來太費時間,孫士傑為了圖快,最後選了練棍。
說來也巧,連隊羅指導員是個練棍術的,人雖然有些娘娘腔,但下手生猛,一根齊眉棍舞的是勇猛潑辣,密集如雨,氣勢如虹。年少的孫士傑被棍的藝術所吸引,從此深深的迷戀上了這種藝術。
除了長棍,他還特地上網學了菲律賓短棍,一種以實用為最高的棍法,適合在狹窄的地方使用。
為了方便作戰時攜帶,孫士杰特地製作了了這跟特殊的棍。表面看上去,這根棍只是普通的兩隻短鐵棍接合在一起的,但實際上,這根棍的內部暗藏玄機。實在是相當陰險可怕的一根棍子。棍子有個響亮的名字“鬼武神”。為了降低重量,棍子的內部是空心的,即使是這樣,整根棍子仍然有三十斤重,一但被打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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