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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和通訊極度不便的年代,一旦出門就意味著失聯,而近距離按天算,遠距離按月、按年都是常事。說句不中聽的,就算旅人死在外頭了,家裡人還痴痴盼著呢!
只要兇手將身份文書毀去,找個遠點的地方一丟,人生地不熟的,誰能認出?
家屬遠在天邊,便是報了失蹤這頭也不知道……十有八/九就成了懸案。
度藍樺不免又唏噓一回,繼而發現有幾個案子頗有意思。
第一件是三年前的天和酒樓,曾發生過一起命案,卷宗裡寫的是「幾人醉酒鬧事,發生口角繼而升為鬥毆,現場一片混亂,片刻後一人頭部受襲倒下,不治身亡……」
巡街衙役聞訊趕來時,現場已經亂作一團,無數食客紛紛驚叫逃竄,但最中心的現場卻因為少有人敢上前而被保護的不錯,他們發現了幾枚沾有血跡的腳印,以及兇器:酒樓的銅擺件。
按理說,案情經過清晰,兇器儲存完好,現場的嫌疑人又很有限,案子應該不難破,但為什麼成了懸案?
據小二交代,當晚酒樓生意很好,他們根本記不清究竟有誰在場,而且人一死,現場就亂了,好多人趁亂逃帳,他們攔都攔不住……那幾枚腳印越遠離現場就越淺,不等出酒店大門,便徹底消失了。
而剩下的所有人都堅稱不是自己打的,雖然醉酒人的證詞並不可信,但離譜的是,現場分明還有包括掌櫃的、店小二和其他酒客在內的許多人,竟無一人見到死者被打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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