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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鄉官不僅再也不敢流露出任何不滿,反而連連說:“謝謝堂尊,謝謝堂尊。”

顧縣令給了這些人五天時間,把錢交過來。

晚一個時辰都不行,就抓去坐牢。

朝廷的三點要求,第二點和第三點都順利落實了,對於第一個要求,有點費事,因為朝廷的文書中講了,對於尋找到的被拐賣人口,一律要各回各家。

現在有個突出的問題,有的婦女已經被拐賣了很多年,小孩都很大了,她本人已經適應這樣的生活,不願意回去。

這樣複雜的局面,楊小寧也沒經歷過,只好再向朝廷請示。

朝廷的回信很簡單:“尊重個人意願,想回的必須讓回,不想走的也不強制走。”

也只能這麼著了。

楊小寧心裡還是有成就感的:打掉這些人販子團伙,已經從根子上杜絕了後患。

本來以為一切都搞定了,他準確回王家莊探親,董新齊迫不及待的要回京城,畢竟又做官了。

但是這時,顧縣令突然來通報了一件事,臨縣和本縣的交界處,有個村子,屬於隔壁縣管轄的範圍。

按照人販子們交代的情況,這些年,最起碼有十幾個女人被拐了進去,給那些光棍漢做老婆,就今年,還拐進去三個。

顧縣令就派本縣的衙役去村裡找人,想問問這些婦女的意見。

結果在村口,就被村民們給攔住了,不讓進。

幾個衙役想硬往裡闖,被一哄而上的村民圍毆了一頓,甚至把他們的衣服都給扒了。

其實這件事,楊小寧完全可以不管,畢竟人販子團伙都被連根端了,朝廷的表彰決定都下來了,有點遺留問題解決不了,也是很正常的,無關大局。

但是楊小寧不打算這麼幹,他的想法是,這樣的事情,我要麼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就一定要解決掉。

顧縣令說:“侯爺,董大人,這事真的得靠你們自己,我也沒辦法。”

這還真不是顧縣令推諉扯皮,因為這是其他縣的事,不屬於他的地盤,他沒法管。

“寫信,讓這個縣的縣令去處理。”

沒幾天的功夫,那個縣的縣令回信了,在信裡,廢話說了一大堆,核心意思就一個:自己也很想處理好這件事,但是能力實在有限,縣裡面總共十幾個衙役,就算去抓人,這些人肯定也都跑了。但是假如成來侯和董大人出面的話,那局面肯定不一樣了,必定能馬到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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