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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平四年,即公元252年,五月。
天剛矇矇亮,黃河南岸的東洲,有個叫王家莊的小村落,在一個茅草屋裡醒過來的楊小寧,腦袋裡是一片漿糊。
眼前的景象,既有點熟悉,又有點陌生,似乎自己既有楊小寧這個名字,又覺得自己叫王阿奴。
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腦袋,確定自己的確是叫王阿奴,楊小寧,則是夢裡的名字。
他今年十五歲,在王家莊這個地方,已經生活了十三年。
他的家庭,有點特殊,是一個後天組裝的家庭。
家裡面一共五口人,兩個大人,阿叔和嬸孃;三個小孩,分別是14歲的妹妹,名字叫海棠;6歲的阿弟,叫狗蛋;還有一個,就是他自己本人,15歲。
雖說名義上是姐弟三,卻各自有著不同的父母,海棠是阿叔的女兒,自己是他的侄子,狗蛋嘛,則是嬸嬸的兒子。
嬸孃原來是隔壁莊上的寡婦,帶著狗蛋這個孩子,經人撮合,三年前和阿叔成了親,五個人就組成嶄新的一家。
阿叔對自己很好,但是嬸孃則完全不同了。
“快起來,睡的像豬一樣,你以為你是誰家的少爺吶。”
王阿奴是在夢裡被嬸孃叫醒的。
前陣子,阿叔到黃河邊背貨掙錢去了,按照以前的習慣,得有些日子才能回來。
他知道,嬸孃這麼早叫自己起來,肯定是又要佈置自己和妹妹海棠幹活了。
嬸孃這個人,不能說她人有多壞,但是在她的心目中,對王阿奴和海棠這對兄妹,有著天然的敵意。
因為她認為,這兩個人,是吃飯費糧食、穿衣服費布、呼吸費空氣。
甚至覺得,這個家裡,如果沒有海棠和王阿奴該多好,那麼,這個家裡所有的東西,吃的穿的用的,都歸她的兒子狗蛋一個人獨享。
她當然不會想到,如果男方沒孩子,還會和她搭夥過日子嗎?圖啥?圖替別人白養兒子?這要麼是真愛,要麼是閃耀著無私光輝的聖人。
二婚家庭,尤其是原來各自都有孩子的兩口子,再婚務必要慎重,因為有個無法迴避的最大問題,就是難以建立比較徹底的信任。
阿叔自然早就看出了端倪,但是他作為一個男人,從來都是沉默寡言,所以一直沒有多說什麼。
直到有一次,嬸孃又在不停的唸叨,家裡人多,糧食不夠,應該早點把海棠嫁出去,王阿奴嘛,則送到有錢人家去做工,不僅不要吃家裡的糧食,年底還能拿點工錢回來。
阿叔是再也忍不住了,難得發了一次火:“我負責種地和掙錢,你在家裡,就是讓三個孩子吃飽穿暖,不要分你的我的,捫心自問,我從來沒有虧待你和狗蛋。你如果就是容不下阿奴和海棠,也行,我們還是各自養自己的孩子吧。”
這句話的分量,就很重了。
嬸孃當然知道,假如家裡沒有這個壯勞力,那麼她和狗蛋,只剩下一條出路:討飯。
於是,哪怕心裡依舊一萬個不情願,但嘴上還是答應了。從那以後,終於不在總是那麼碎碎唸了。
所以,阿叔在家的時候,嬸孃對她們姐弟兩,態度雖然不太熱情,但場面上還是說的過去。
但是隻要阿叔不在家,嬸孃的臉色,那立刻就變的截然不同了,可能怕她們姐弟兩,光吃飯不幹活,身體閒出毛病來,總是能找點事情給她們鍛鍊身體。
每次都這樣。
果然,王阿奴剛起床,嬸孃就甩過來一大一小兩個竹籃子:指著小籃子對海棠說:“狗蛋饞了,家裡又沒什麼好吃的,你去附近,看看樹上有沒有桑葚什麼的果子,摘點回來。”
然後指著大籃子,對王阿奴說:“你去河灘那邊,看看有沒有野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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