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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時候,我媽就跟我說,要與人為善,要有個好人緣才能混下去。我聽我媽的話,盡力和班上同學處好關係,他們有什麼事情,我都搶著幫忙。久而久之,我好像成了跑腿的,他們想幹啥都不自己去,隨手一招就叫我過來,“吳濤,幫我把作業寫一下。”“吳濤,去教室拿籃球拿出來。”“吳濤,去幫我買包乾脆面。”“吳濤,我有急事,借我十塊錢。”
有一次我肚子疼,趴在桌上休息,一個同學還讓我去幫他買汽水。我沒去,他就扇了我一耳光。可是為了好人緣,我忍了,肚子疼也幫他去買汽水。那時候我喜歡一個女生,我覺得我們兩個關係還可以,我還經常給她買吃的呢。後來在哥們的鼓勵下,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去表白,結果她只笑了笑,什麼話也沒說,就好像我是個笑話。
我當時很納悶,不知道為什麼與人為善最終會發展成這樣。
但是事情也有變化的時候。記得是個元旦,晚會結束以後,大家一起從學校出來。走到我家那邊,也就是東區的時候,一個同學突然把我拽住,什麼話沒說就扇了我一巴掌。當時班上男生都在,但是沒有一個人攔著,還圍成一個圈子看笑話。我問那個同學為什麼要打我,他說我晚會的時候坐了他的桌子。
從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一個人欺負另一個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那個同學叫郝越,身體非常壯實,最少頂我兩個吧。他打了我足足有五六分鐘,正好有幾個青年路過,他們管了閒事,把郝越罵了一頓,同學們一鬨而散,我也哭著回家了。
那天晚上,我決定改變自己,做老好人是不行的,這個世界必須得夠惡才能生存下去。我先總結了一下自己為什麼會被欺負,同時也參照班上其他常被欺負的同學,最終得出以下結論:第一,我家裡無權無勢,父母也沒什麼本事;第二,我不夠機靈,也不會說話;第三,我實在太瘦弱了;第四,我長得也不咋地。第二天,我拿著自己存的二十塊零花錢,先用十塊錢買了一包香菸,到學校找到了當時年級的老大阿福。當時十塊錢算好煙了,大部分都是抽五塊錢的,包括我爸都是抽五塊錢的。阿福和我小學是同學,我以為他會幫我,結果他把我罵了一頓,還讓我滾。比這慘的是,給煙的時候,郝越恰好看見了,又把我拖進教室,當著班上同學的面,又狠狠踹了我兩腳。
我覺得丟人,就跑出教室,不知不覺就來到昨天捱打的地方,結果又碰見了昨天晚上管閒事的那幾個青年。原來他們在下水道里抽菸、喝酒,被我的哭聲給吵到了。當時的情況,我記得非常清楚,我正哭著呢,就聽見一個人說:“你在那鬼哭什麼呢?”
我扭頭一看,就看見一顆腦袋。沒錯,就是腦袋,當時把我嚇了一跳。再仔細一看,才發現是個井口,那人的腦袋在井口上面,身體則在井口下面,所以我只看見腦袋了。那個青年讓我跟著下去,我也不敢不聽,就跟著下去了。下去以後才發現裡面別有洞天,而且空間挺大的,一眼望不到頭。有幾根特別粗的管子,用那種很厚的絨布包著。有四五個青年就坐在管子上面,每人手裡叼著根菸,旁邊還點著蠟燭,管子上放著花生、蠶豆、白酒之類的。
“就你在上面嚎啊,嚎什麼呢?”一個青年問我。他長得挺帥,剔著圓寸,不過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眉眼之間透著一股凶氣,很顯然就是這群人的老大。
我看看這些人,就知道他們肯定不是善類。我心裡就萌生一個想法,想讓這些人幫我把郝越打一頓。於是我就把昨天的事,還有今天的事都說了。說完以後,我就問他們,能不能幫我報仇,還把那盒香菸拿出來給他們,結果他們沒要,還把我罵了一頓,說我窩囊沒骨氣,還讓我現在就滾。我灰溜溜出了下水道,找了個遠一點的地方繼續哭。
過了一會兒,有人給我發簡訊。當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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