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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刺麻
南亞溫熱溼潤的氣候,非但讓人白天絕大部分時間都處在溼膩膩黏糊糊的環境中,便是夜晚也不例外,就算剛洗過澡,只要稍一運動,依然渾身冒汗。因此,雖然才短短几天時間,鍾情卻已經在這兒養成了一天洗幾次澡的習慣。平日在白宮,便是坐在空調房裡,出去的話,寶馬車的空調也時刻都開著,只有偶爾天氣涼爽的時候,才會到莊園裡逛逛,喂喂馬,看看風景,或者揮幾桿,漲進一下高爾夫的技術。逛街?這地方雖然號稱緬甸第二大城市,卻也沒什麼好逛的地方,她都快遺忘這個近乎女人天性一般的嗜好了。
不過,這裡的氣候狀況,對唐宋來說卻好像毫無影響,他似乎總是處在心靜自然涼的狀態中,雲淡風輕,淡然自若,偶爾沉浸太極意境的時候,便如融入了周遭環境一般,使人自然而然地注意不到他。
便如現在,他獨自一個人走在街上,周邊人流湧湧,卻從來沒有一個人的目光會落到他的身上。
這種給旁人的疏離感忽視感,正是唐宋有意無意塑造的,因為,他正走在離曼德勒駐軍副司令麻崗家不遠的街道上。
作為交換條件,答應了林棟的事情總是要做的,何況,那所謂的副司令居然看上了他剛治下沒多久的莊園,即便沒有林棟的原因,他也想解決這個麻煩。
明面上他似乎全不是那位手掌大權副司令的對手,那就只好暗中來了。
先前跟華誠坤邦昆季他們幾個商量好了以後放哨巡邏的方案,他回家跟鍾情他們一起吃過晚飯後,也便開著賓士上了街。不過在這個地方,賓士委實顯眼了點,唐宋還不想成為囂張到肆無忌憚的殺手,所以,在離麻崗家還有兩三公里的時候,也便下車換成十一號腳踏車了。
雖然在今天之前,他從來沒聽說過麻崗這個名字,更不知道他住在什麼地方。只不過,當唐宋開著車在街上逛了一圈,那不知道也變成知道了,曼德勒也就那麼大的地方,他的聽力範圍卻在半徑八公里之上,這麼大的城市,總有不少人能跟那麻崗扯上關係,而且因為身份的關係,總會有人談論他的事情,這些,只要唐宋稍一注意,自然便落到他的耳朵了。所以,上街半小時後,唐宋對那麻崗的熟悉,只怕還在身為他對手的林棟之上。身高體重年歲相貌、住址、家庭成員、生活**、個人愛好、手下多少死黨,多少兵員……這一切,便如詳細的檔案,很快就在唐宋腦海裡排列組合好了。
當然了,唐宋不是一般的刺客殺手,無需根據這些檔案制定什麼詳細刺殺方案,他只要接近麻崗的身體一公里範圍內就好了,便是遠一點也沒關係,只是多吼一兩嗓子的事情而已。
很奇怪,這地方似乎不比他的莊園差,這麻崗為什麼還要打他莊園的主意?
在按照剛聽到的資料來到麻崗家左近的時候,遠處那幾棟連在一起囂張霸氣的建築,讓唐宋心中不免驚訝,按道理來說,這地方似乎比他那莊園還要大,相信花費也更大,只是俗了點而已(唐宋自己卻體會不到,他那白宮,某種程度上更俗,邯鄲學步的事情從來算不上高雅),沒理由還會看上他的莊園,莫非,其中有什麼道道那林飛沒有明說,又或是這乾脆就是林棟林飛為了讓自己出手編造的藉口?
呃,好象不是藉口,裡面已經有人在談論他那房子的事情,甚至還提到了他的名字——一方大權在握的第二把手,想要打探城市裡的一個人總是很方便的,何況唐宋也沒有特意隱瞞。
唐宋耳朵動了動,嗯,對方看中的不是莊園,而是白宮,白宮啊,美國總統的住宅,多酷多氣派。
唐宋只能無語,無妄之災啊,那所謂白宮,以他的眼光來看簡直沒半點內涵,要不是自己趕得急,而且那地方夠大還有保險庫,他才看不上那樣的東西。
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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