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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是於凱有些賴皮了,他開始說是按受害人數算的。不過也沒辦法,小偷便如過江之鯽,實在多了點,真要每一個受害人便算一份,上海市局還真有光付獎金就要付的破產的趨勢。

不過小偷算就行,唐宋也沒指望從小偷身上賺什麼大錢,只要不讓他做無用功就是了他卻是猜錯了,後來他從小偷身上賺的錢遠比其餘所有收入都高,畢竟,小偷的基數委實高得嚇人。點點頭道:

“第二個問題,一個司機不夠,我一天只睡三個小時。”

“三個小時?你是說你準備一天在大街上轉二十一個小時?”於凱一呆,這未免太勤奮了,真要讓我們市局破產?好在只簽了六個半月的合同,要不然

“也不一定,還要家教,還要來看看小丫頭。”

於凱搖搖頭,苦笑一聲道:

“那我就給你再安排一個,不過,我建議你儘快學會開車,現在我們警力相當緊張。等你學會了,能節省一個警力就是一個警力。”

一個不安排是不可能的,畢竟警察辦案從來都不可能一人單獨行動,除了安全方面的考慮,也為了相互監督,更為了相互作證。畢竟,這年頭什麼樣的罪犯都有,設圈套讓警察往裡鑽的案例也不少。

“開車?唔,也是,那我下午就在你們這兒學學?”

於凱一怔:

“你想一個下午就把車學會?”

“試試看吧,其實,還不止要學車。”

“那行,一會兒一起吃個飯,吃完飯再說。”於凱發現自己有些大驚小怪了,學個車而已,只要不是笨蛋,一下午也就足夠了,關鍵是上路實踐需要點時間。那些所謂的駕駛學校,其實是為了顯示掙錢掙得很地道,才將時間拖那麼久。

“嗯,如果合同沒問題,你籤個字。一式三份,你自己保留一份,還有兩份留在我們局裡。”

唐宋簽完字,然後便是賈成信簽字。雖然於凱說了一大堆,但這字卻是需要賈某人籤的,而且還要蓋章。事後還要送到市局人事部門再蓋章留檔,以便到時結算工資獎金。

告別賈成信,在去人事處的路上,於凱問道:

“對了,你要不要警服?”

唐宋搖頭:

“算了,只要有證明我身份的工作證就行了。”他可沒想把自己也打扮成戴帽子的。

本來於凱還想問問要不要配槍的,一想配槍不但需要打報告,麻煩得很,而且他還不太放心唐某人,也便算了。雖然以唐某人的實力,真要做什麼事的話,未必需要用槍。

出了人事處,唐宋拿上新鮮出爐的工作證,拉著小丫頭,便跟在於凱後面去了食堂。

雖然已經過了吃飯的鐘點,不過於凱到底是市局大隊長,食堂裡面沒半句廢話,就給忙了幾個小菜。

“對了,你說不止學車?還想學什麼?”

喝了點飲料,等待上菜的過程中,於凱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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