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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糾纏
鍾情一怔:
“你都知道了?誰告訴你的?”
唐宋舉步前行,默然不理,心中卻道,要是不知道,還會給你開這兩個條件?
原來,昨日賈成信換取鍾情不報道劫案具體偵破過程的條件便是允許她以後跟蹤採訪唐宋。唐宋當時還沒離開警局,心中一好奇,加上耳尖,便聽見了。
這自然不是他所願見的,不過卻又不好跑到賈成信面前說,嗯,我聽見你出賣我了,咱不幹了。於是便想出這兩個條件,只要沒他的照片,沒他的名字,那就隨便鍾大記者怎麼折騰了。
鍾情追上來道:
“喂,不拍照攝像,不提你名字,那我還有什麼好採訪的?”
“那就不採訪。”唐宋腳步不停,淡然說道。
“呃,你也太不近人情了。我告訴你唐宋,要不是看在你救我一命的份上,想讓我採訪我還不樂意呢。哼哼,大街上不知多少想成名的傢伙呢。”
“正好,你去採訪他們。”
鍾情腳步一滯,心道這傢伙怎麼這樣子!
一抬頭,發現唐宋的身影已經消失在高高的臺階上,恨恨地一跺腳,又追了上去,暗道,唐宋,本姑娘就跟你耗上了,倒要看看你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
從昨天在船上親眼目睹幾個匪徒被唐宋一嘴吼成那樣,親耳聽見賈成信許諾的五十萬,她就對唐宋產生了足夠的好奇心。晚上回來又從賈成信那兒挖了不少唐宋的秘密,比如他的耳力,比如他跟警局簽訂的合同,比如他有一個盲人小妹妹,那好奇心就更難遏止了。否則也不會跟賈成信談條件了,那可是她第一次違背記者尊重事實的基本職業道德。她發誓一定要揭出唐宋所有的秘密,即便不能見諸於電視臺報紙,那也要滿足自己好奇願望。
記者麼,沒點好奇心,沒點追根究底的韌性精神,那還怎麼做記者?
“唐宋,那我不拍你正面照片,拍背影應該沒問題吧?名字呢,就用無名警察代替,你看如何?”追上唐宋,鍾情妥協道。
呃,又是無名?唐宋停下腳步,看了一眼笑面如花的鐘情,總感覺她的笑容有幾分不對勁。不過沉吟半晌,他還是答應了:
“可以。”
“嘻嘻,那就好,那以後這半年,我就天天跟著你了。”
半年?唐宋嚇了一跳:
“你不用上班?”天天跟著個拖油瓶,那麻煩
“跟著你就是上班啊。我相信在你身邊,什麼新聞都會有的。反正我也是負責警務採訪的,只要偶爾去警局轉轉,讓賈局於隊講兩句話就行了。”
唐宋無語。
在樓下的警務大廳正好碰見於凱,見到唐宋出現,於凱笑道:
“來了,不過今天我沒空陪你去特警隊,昨天的案子還沒弄好。這樣,我幫你找個人,李峰,昨天你見過的,讓他帶你去。我準備以後就讓他給你開車,正好你可以先跟他相處一段,看合不合得來。至於特警隊那兒,呵呵,昨天我已經跟王長春大隊長說過了,你到那兒有什麼要求儘管跟他說。”
叫來李峰,三人也便告辭。至於為什麼是三人,那是因為鍾情拿著賈成信的許可當令箭,已經賴上唐宋了。
臨走前,於凱叫道:
“下午早點回來,今晚慶功宴,你可是第一號功臣,不能缺席的。嗯,還有鍾記者。”
李峰是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話很多,不過只有鍾情偶爾有一句沒一句的搭理他。唐宋則是從上車就開始閉目養神,後座的鐘情叫了他幾次都沒理。
也不是故意不理睬,只是他現在全副精神都集中在車外,一旦分心,效果就沒那麼好了。
既然合同從今天開始,那現在有空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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