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巖的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十三章 霸氣的竇妍敏,我締造了文娛盛世,登巖的歌,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加重:“你既然看了,就應該知道條約規定!怎麼能私下給永樂的歌手寫歌呢?”
此話一出,竇妍敏的眼眸猛然收縮!
實錘了!
韓爽就是孫桂英!
天吶!
太不可思議了!
不起眼的韓爽竟然擁有不弱於曲爹的作曲實力!
竇妍敏只感到自己的心臟砰砰直跳!
她的視線剛好看到韓爽的大腿,不知為何,她就是覺得.....好粗啊!
一定得替姑媽拉回去!
只有他才能解姑媽心頭之憂!
凌美楠則眉頭一皺,她也是公司簽約藝人,自然清楚韓爽犯了什麼錯誤。
不過她覺得這老闆有點小題大做了吧?
以韓爽的驚人曲作才華,不說曲爹至少也是頂級金牌吧?
哪個公司不得當寶一樣供著?
私下寫首歌給別人怎麼了?
只要他放出訊息,不知道多少公司爭相給他付解約費呢!
韓爽解釋了一句:“我沒有想那麼多,邀歌的是我一個朋友,當時一時興起,就寫了一首給她。”
陳耀嘆了口氣:“糊塗啊你!你可是我們星耀的簽約曲人!給歌之前肯定要和公司商量的噻!
這裡面涉及的東西多了,不僅稿酬還有公司的名聲,你可知道,要是按照合約上的條款,你可是要吃牢飯的啊!”
這時,在孟和洲幾人眼中乖乖女形象的竇妍敏站了出來。
只見她此時不復甜美可愛,很是霸氣地說了一句:“毀約費多少?我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