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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存在,京兆府已經基本不審訊案件了,但是每日裡的公文卻不比以往少,反而更加的忙碌。

整座長安城的公務都壓在他的身上,上到皇族官府,下到黎民百姓,防衛所等其他的衙門辦理的公務,最終還是要遞交到他的面前。

等他帶人整理過後,在遞交給六部。

敲鳴冤鼓的女子叫譚青青,家主京郊譚家莊。

在童煉的帶領下來到防衛所,將冤情在防衛所做了筆錄,然後防衛所出來三個人,帶上譚青青以及童煉,乘坐黑白警車前往譚家村。

此時的譚家村民已經吃過早飯,各自開始下地幹活了。

譚青青的繼母李氏正和自己的一兒一女在家中吃早飯。

丈夫去世後,這個家就落在了李氏的手中,因為之前丈夫在外面做小本買賣,雖說不見得多富裕,卻也不愁吃喝,在譚家村的條件也算是數一數二的。

萬貫家財沒有,百兩的銀子還是拿得出來的。

對於自己以五十兩銀子的價格,把丈夫前妻生的兒子送給了表兄,李氏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還留著譚青青,是為了以後換一筆彩禮,而譚青青的弟弟譚慶喜,李氏打一進門的時候就不喜歡。

不過礙於丈夫對這個兒子的看中,即便李氏再厭惡,那也不能當著丈夫的面找繼子的麻煩。

原想著丈夫死後,隨便把這姐弟倆給打發了,可這裡好歹也是譚家村,她一個外來的,多少也是好面子的,不能做的太明顯。

再加上她心裡也不放心把譚慶喜就這麼趕出去,畢竟那孩子學習真的很好,每次在學校裡都是考第一,萬一趕走之後,他在外面遇到什麼好人,以後發達了,哪裡還有她和兒女的好。

所以,送不走也不願意留,正好表兄那邊生下了個女兒之後,身子骨就一日不如一日,卻礙於家裡頗有資產,想要在族中過繼一個孩子,表嫂不願意,認為以後家產落到別人手裡不痛快。

李氏就想到了給表兄家一個上門女婿的想法,表哥表嫂一聽,這比過繼一個不是自己的孩子要來的靠譜,再說譚慶喜今年也不過八歲,這些年被李氏給壓制的死死的,性子本身就有些沉悶,想來不是個能翻天的主兒,自然也就同意了。

比起和李氏沒有血緣關係的兒子,這樣那邊的表嫂心裡也能放心些。

日後他們可以向譚慶喜灌輸一些觀念,這樣等他們不在了,譚慶喜也不會親近李氏的。

這個主意,可謂是兩撥人一拍即合。

早飯過後,李氏準備回屋再睡會兒叫,至於繼女去哪裡了,李氏根本就不在乎,那個廢物繼女,見到自己就給老鼠見了貓似的,李氏根本就沒放在眼裡。

所以,等看到官差上門的時候,李氏瞧見跟在他們身後的譚青青,一顆心頓時提了起來。

「你,你們……要幹啥?」李氏故作尋常的問道,可語氣中還是透露出了忐忑。

即便在譚家她隻手遮天,可是見到官府中人,斷斷無法維持鎮定的。

「你被譚青青舉報,私自買賣人口,需要你跟我們去防衛所進行調查。」防衛所的官差開口道。

李氏一聽,腦科都炸了,雙腿發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她怎麼都沒想到,譚青青居然敢去官府裡狀告自己的繼母,這可是大不孝哇。

朝廷多年前就有明文律法規定,禁止人口買賣,可很多的老百姓對此並不在乎。

自家的孩子,賣了或者是賣給誰,那就是自己家的事情,別人都管不著。

想要讓他們第一時間接受新的律法,他們很難做到。

再加上很多老百姓都不識字,對律法方面更是一竅不通,只知道不能殺人,卻不知道買賣自己的孩子也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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