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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我的作文發表了,是爸爸修改的那篇作文發表了!媽媽認輸了,說爸爸贏了比賽。
我一點都不高興。我拿著雜誌看的時候卻發現,這篇發表的文章和我自己寫的那篇差距極大!爸爸改了好多內容。這就出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這篇作文到底是我寫的還是爸爸寫的?這樣算不算欺騙呢?如果爸爸只改了作文裡的一個字,當然這篇作文是我寫的;如果改了二十個字,肯定也是能算我寫的;可我統計後發現,爸爸在我的作文的基礎上居然改了兩百多字!我這篇作文的總字數也僅僅只有六百多。
前幾天我看了科普書,提到了“忒修斯之船”這個悖論。它描述的是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幾百年的船,歸功於不間斷的維修和替換部件。只要一塊木板腐爛了,它就會被替換掉,以此類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開始的那些了。問題是,最終產生的這艘船是否還是原來的那艘特修斯之船,還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
爸爸把我的作文改得非常漂亮,可這篇作文還能算是我寫的嗎?
在這兩篇週記的觸動下,她想起了當年的一些細節。
原本以為文章被髮表是很開心的事情,可她那時候一點也不開心,還因為這個問題和潘越還聊了幾句。潘越發表過的文章簡直比她寫過的還多,在發表文章這件事上還是有點發言權的。他以過來人的身份跟她說,文章應該是創意居上,然後是字詞句的表達方式。文章被修改得這麼多,到底還算不算自己的作品?應該不算了。她應該做的是從爸爸媽媽的修改中吸取養分,看看他們修改了什麼地方,問問他們為什麼要如此修改,這樣寫作水平才能快速提升。
那之前她和潘越不熟悉,聊了這番話後,兩人算是熟悉了一點兒。
在潘越的鼓勵下她卯足了勁準備再創作一篇真正意義上自己的作品——可惜沒過多久她就遇到了潘越墜樓一事,於是這樁關於“發表作文”的生活細節被她徹底遺忘在了腦後。
她的人生也隨著轉學這件事被徹底改變了,走上了另外一條路。
第42章
全家人都睡下後,郗柔推開書房門輕手輕腳走了進來。
看著戴著耳機抱著電腦盤腿坐在地上的妹妹,郗柔無奈嘆了口氣:“小羽,你在幹嘛?”
她正呈現出一種“入定”的狀態,這是她痴迷於某件事的習慣性姿態了。
耳機裡的錄音恰好已經播完,郗羽聽到了姐姐的談話,她摘下耳機掛在脖子上,解釋自己的所作所為:“看看當年的筆記本。”
郗柔謹慎地問:“和潘越的事情有關?”
“算是吧。”郗羽不想在姐姐面前說太多,免得她太擔心。
“潘越的事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在姐姐面前,郗羽沒什麼好隱藏的,她概述了一下事件經過:“我跟教授提起了潘越的事情,他發現事有蹊蹺,覺得潘越的死並不是單純的自殺事件。在我的拜託下,他跟我一起來了南都,幫我調查這件事。”
潘越的死並不單純——或者說郗羽和她那位教授覺得不單純,這一點郗柔也有所預料。實際上她在回家的路上和老公已經討論了好一會。黎宇飛結合了近日發生的事情,判斷認為,郗羽回國後因為機緣巧合重新遇到了老同學程茵,而她在程茵這裡又獲得了一些和潘越有關案件的新線索,於是火急火燎帶著這位橫空出世的李教授回了南都,想要仿效福爾摩斯波洛等大偵探查清這件舊案。
至於這兩人是否有能力查清這件舊案,黎宇飛並不看好。他不是刑警,但也是警察系統內的,知道刑警的工作方式。警察當年把能做的工作都做了,並沒有發現什麼疑點。這兩個外行人是很聰明學歷也很高,但他們能調查出什麼?畢竟專業不對口,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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