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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說是“船錨”般的存在,她是否有一份準確的記憶對接下來的調查極為重要。
警察用潘越的日記本對做了遺書做了筆跡鑑定,認定是他本人的筆記。
除了遺書這個重要證據外,警方還有另一份重要的材料。那就是潘越的日記——這份日記一看就是從潘越的日記本上覆印下來的,警方用這份日記來證明潘越的精神不穩定。日記的日期不連貫,大致都集中在事發的兩個月內。
黎宇飛道:“如果我們警察僅僅憑著一封遺書就認定是自殺,也太過草率,這份日記是很好的佐證。”
潘越的日記,郗羽一直只聞其名,現在才第一次看到原文。
一個人的日記簡直是通往這個人大腦的最佳捷徑,李澤文翻看著日記本上的內容,看完一頁就拿給郗羽一頁。
在這些零零散散的日記中,潘越主要提到了自己的家庭。那段時間,潘越的家庭也十分動盪,日記裡說潘越的父親欺騙了全家人,準備跟潘越的母親離婚。潘越的母親生氣老公的欺騙,夫妻二人互相憎恨,家裡淪為戰場,潘越在日記裡說“我不知道這樣的生活有什麼意義”“謾罵、責怪,在家裡的每一分鐘都像溺水的過程”“我的家變成光怪陸離的舞臺”“一個家庭變成這樣就沒有存在的意義”。
日記裡也有部分關於郗羽的內容,他說家裡根本呆不下去,只有在學校裡看到郗羽的才會心情好一些。他說自己總是找理由從一班的教室外經過,只是為了多看她一眼。
在郗羽拒絕他之後,他的日記裡說,我沒想到,我和她居然連朋友都做不成。
潘越的日記資料後之後是法醫報告:在進行了化驗、x光勘驗後法醫認為,確認死者系教學樓樓頂高墜至顱腦損傷身亡。
其次就是現場勘察、調查走訪的成果。警察們詢問了潘越的班主任、任課老師、要好的同學朋友,他的父母,還包括郗羽的問話記錄,最後得出結論:潘越墜樓之前情緒不穩,頻遭打擊;潘越墜樓事件發生在下午五點四十五分鐘左右,他墜樓後當場死亡;部分初三學生目睹了他墜樓的那一幕,但是表示沒有聽見求救和呼喊聲;至於其他的目擊者報告,卷宗裡一份都沒有。
最後則是這件案子的調查人公安分局的刑偵隊副隊長吳建國警官的總結報告,他總結了所有情況後,排除了他殺可能,認為這是一起自殺事故,就此結案。
二十分鐘後,李澤文終於把這起案子的資料全部看完,他把這一大堆紙質檔案合攏整理齊,又在桌上輕輕一磕,抬頭看向黎宇飛。
“黎警官,其他資料還有嗎?”
“沒有了,你看到的就是全部的,我一份都沒有拉下,”黎宇飛說,“我昨天拿到卷宗後後就仔仔細細看了一遍,在我看來,這件命案情況很清晰。我現在的大隊長曾經也參與了這件案件的調查,他是個很認真的人,說一句火眼金睛都不為過。如果這件案子真的有什麼疑點,他絕對不可能輕易放過。”
“你的大隊長是哪位?”李澤文翻了翻案卷資料,卷宗的裡當然有參與調查的警察名字。
黎宇飛指了指其中一個名字:“徐雲江。”
“如果要重啟命案調查,”李澤文冷不丁問,“我記得應該是要需要新的證據出現?”
“是這樣的,但一定要特別強力的證據。比如有人主動認罪。”作為一名警察,李澤文剛說過的話,實在是不能聽過就算,黎宇飛問,“李教授,你覺得有疑點?”
李澤文淡聲道:“疑點總是有的。重點是問對問題。”
黎宇飛一愣:“什麼意思?”
“我不能百分之百確定,”李澤文說,“我需要再證實一下。”
郗柔從剛剛開始都沒說話,此刻才緩緩看向自己妹妹,道:“小羽,是程茵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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