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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她總覺得,兒子沒了父親,她這個做母親的就一定得把孩子照顧好,不能讓他因為單親家庭自卑,卻沒想,過度的保護與寵愛反倒是害了他,讓他任性地傷害別人,從而落得如今這般下場。

如今,局勢已定,她也沒什麼好鬧的了,便乾脆帶著兒子回家,決定以後兩人一起去擺夜攤,慢慢還那份巨額賠償。然而,當她看見這份要求低到不可思議、工作卻好到不可思議的招聘啟事,那可尚未死絕的心還是忍不住動了動。

這兩份工作,幾乎可以說是為他們量身打造的,在滿足了必須的生存條件的前提下,只要不亂花錢,把工資攢上一段時間,賠償便足夠交出。

她知道,這樣貼在大街小巷的廣告絕大多數都是不可信的,然而,反正已經到了如此境地,面對希望,如果連試都不試一下,那才真的會後悔。

思及此,張宇母子便決定去應聘試試,卻沒想,對方真的是他們知道的那個頗有盛名的大公司,也是真缺人,他們一去就面試成功了。

從公司出來,張宇母子忍不住抱住痛哭,感嘆天無絕人之路,張宇的人生也沒有被毀,只要肯努力,完全有希望出頭,卻不知道,這家公司一向只招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才,更甚而,還和沈氏有著許多重大合作專案。

事實上,這兩份對他們而言近乎救命的工作,正是沈凌薇暗中安排的。

作者有話要說:

和舍友相約看了新上映的電影《摔跤吧爸爸》,哭成狗!!

真的感觸太多,父愛,母愛,初心,信仰,歧視女性,平等……太多主題都體現在其中,感動得不行不行強烈安利大家一發

補上週四的一千今天的三千我還在寫等會寫完了就發上來

ps感謝「葉修迷妹」的地雷

第12章 第十二章

「我需要殺雞儆猴。」轉過身,直直對上沈時遇的雙眼,沈凌薇笑得淺淡,眼中的堅定卻顯而易見,「可我不願意成為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

是的,儘管上輩子被沈天騙光了父親留下的全部遺產,沈凌薇最恨的卻不是他,而是高中時期那些讓她深深體驗了一把「校園暴力」的男生。

沒有錢,她可以再賺,從小深受父親教育的她,也不是對金融一無所知的傻白甜。可是,到底還沒經受過社會的磨礪,那些莫名的流言,便足夠使得她被打擊得搖搖欲墜。

她想要和同學們保持友好關係,可他們所回予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傷害,更甚而,那些傷害從根本上便是一場蓄意謀劃,因某種自私自利的情感而產生。

「校園暴力」,從不僅限於身體上的毆打,精神上的折磨更能令人留下心靈創傷,崩潰甚至精神上出問題,都完全有可能。

雖說,沈凌薇被騙光所有家產,也有本就信任沈天的原因在內,但追究根本,還是因為深受的「校園暴力」的殘害,無心思慮其他,才會毫無所備地被騙。

世間的所有的事都是這樣,有因有果,他們毀了沈凌薇的上一世,沈凌薇卻並不想毀了他們的人生。她要的,只是張宇母子的看清真正錯的到底是誰,並透過這場「殺雞儆猴」的年度大戲,讓那些暗中窺視的人知道,她早已不是當初的那個任人欺負的受氣包。

畢竟,為了讓保鏢跟著自己進校園,沈凌薇便已經一擲千萬,那堪堪六位數的賠償,她又怎會真的在意?不過是某種作為刺激因素的條件罷了。

這個世上,最可憐的報復,就是將自己變成曾經最討厭的模樣,而沈凌薇不喜歡、也不會讓自己變為那樣的人。

聽到沈凌薇的話,沈時遇的眉眼不禁有絲絲溫柔流過,雖轉瞬即逝,卻足夠驚艷。

正如吳桂君在《喜歡一個人》這本書中所言,「喜歡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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