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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談心,望你懸崖勒馬?」
若他在事發前開誠布公的向自己討要話本,便是給了又何妨?左右自己還會寫啊!
「你腰纏萬貫,父母健在,為人風趣開朗,誰都與你交好,年紀輕輕又中了秀才,你什麼都有了,為何非要將我往絕路上逼?」
方正看著他眼神有些茫然,好似第一次意識到原來自己確實擁有了很多。
案件審理結果尚未公示,方家住的那些曾經信誓旦旦的「死忠」們便已一鬨而散,據管家交代,還偷走了許多貴重的銀器和衣裳、擺件。
不過現在方家已沒人顧得上那些小事,方家二老哭倒於衙門口,說願意捐獻全部家產,換兒子回來。
衛藍沒見他們,只是聽著外面的哭聲嘆了口氣,穩穩噹噹的寫了判決書。
「方正惡意剽竊,事發後不知悔改,更有言行打壓之惡行,著奪去秀才功名,貶為庶人,永世不得科舉,杖責三十,流放二百里。」
「流放二百里?!」晏驕看到這個判決後嚇了一跳,「這麼嚴重啊。」
早年她是法醫,只管驗屍,不管判決;後來升為刑部捕頭,到手的基本都是下面判不了的惡性人命官司,區區剽竊,還真輪不到刑部大材小用。
所以她對這類案件的懲處措施瞭解並不深入,本以為最多沒了功名,判幾年也就是了,沒想到竟然要流放!
雖然只是二百里,可絕大部分人一旦出去,就再也回不來了:一是鬱鬱而終,二是沒臉回來。
可以說入獄十年尚有東山再起的可能,而一旦流放……可能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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