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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醋不好,自己難受,還容易製造矛盾。
他努力把這件事合理化,可其實心裡還是空蕩蕩的。
因為他很清楚——
任景不是個任人擺佈的性格,在節目中說自己有喜歡的人這種事,絕對不是經紀公司能夠安排的。
而且那個年代的現實是:即便有喜歡的人也一定要藏著掖著,因為這事爆出來是會掉粉的,痴情人設不是一個十七歲新人該有的。
十年前的任景有個很喜歡的人,喜歡到非她不可。
任景是個很長情的人,他現在……忘了她嗎?
如果沒忘的話,他們現在又算什麼?
夜琛沒出聲,任景卻又開口了:“……那不是舊事。”
夜琛心臟像被重錘砸了一下,瞬間變得鮮血淋漓,他勉強笑道:“什麼意思?”
任景說:“我喜歡他,十多年前是,現在也是。”
夜琛握著手機的手直打顫顫,他張張嘴,根本發不出任何聲音。
怎麼辦?到底該怎麼辦?好像一場美夢甦醒,身處地獄的現實竟讓人如此絕望。
夜琛什麼都說不出,他的喉嚨裡像是梗了密密麻麻的刺,動一下都是頭皮發麻一般的劇痛。
任景到底在說什麼,到底想說什麼。
他有喜歡的人了,十年了都沒忘記,那他們之間算什麼?他們這陣子又算什麼?
不到一個月的記憶卻漫長的像是一生,無數甜蜜堆砌的城堡在傾塌的邊緣搖晃……
到底算什麼?
如果是演戲的話,這是不是也太可怕了。
夜琛面色蒼白,大腦也是一片嗡嗡作響,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麼都沒有。
空白,一片空白。
直到任景的聲音再度響起,他低沉的聲音將他從溼冷的深淵中用力拉出。
“不知道你會不會相信,但我真的愛了你十多年。”
夜琛半天都沒反應過來。
任景說:“能開門嗎,我在門外。”
夜琛呆呆地開口:“十年?我?”
任景輕聲道:“你還記得自己十四年前救過的一個小‘女’孩嗎?”
夜琛:“…………”
第67章
那件事夜琛當然記得,這對他來說也是件大事了。
雖然事後被老爸給揍得下不了床, 但他卻一直洋洋自得, 甚至還拿這事向顧溪喻星哲炫耀了好一陣子。
畢竟他救了一個人,還是個非常漂亮的小女孩, 沒準這就是命中註定的姻緣呢。
嗯, 現在還真成了姻緣,就是小女孩成了大……大男人。
那時候夜琛住在外公那兒, 因為夜媽媽是最小的女兒,所以外公年紀很大了,退休後便回了老家, 安享晚年。
那是個頗有情趣的小漁村, 因為出了位將軍, 所以被適當開發, 越發熱鬧了。
從外公家到海邊只要五六分鐘, 外公是個練家子, 待著外孫就開始調教,夜琛最怕這個了,所以有事沒事就愛跑去玩兒, 能躲一會兒就躲一會兒。
再加上他從小水性好,小漁村又安全得很,倒也沒人管他。
他這天和往常一樣,跟著一群小夥伴玩球堆城堡,玩得不亦樂乎。
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對母子。
母親穿著白色的長裙, 氣質優雅,容貌很美,而她身邊的孩子約莫應該和夜琛一般大,“她”怔怔地看著前方,因為太過清瘦,所以一雙眼睛顯得極大,望向海邊時,似乎倒映了一半海水。
夜琛當時便愣住了,他見過很多好看的人,比如舅舅家的表弟表妹,比如星海哥,比如老魚,比如沒吃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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