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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靠窗邊的桌旁坐下不提。
“已經是八月了,這裡的天氣雖然也很熱,但比馬刺甲和果阿還是涼快多了,而且也繁盛富庶多了!”看著窗外的景色,喝了兩口茶水,胡安心中暗想。他在戚繼光手下已經幹了半年多了,對於大明的情況瞭解也越來越多,知道大明著名的航海家“三寶太監”在百餘年前便是從這裡啟航,遠航到印度、阿拉伯、乃至西非;還有被歐洲人視若珍寶的“湖絲”的出產地距離這裡不過兩百餘里;大明有三座都城,北都和留都都有數十萬人口,留都環繞的城牆都是用巨石堆砌而成,有數十里長,絲毫不亞於偉大的君士坦丁堡。有時候胡安在想:在打垮了蘭芳社之後,自己乾脆就像那位戚將軍建議的那樣,當一個色目軍官,留在東方世代為大明天子效力算了,憑藉自己立下的功勳,一定可以當上世襲千戶的武職,享受不盡的榮華富貴,豈不是遠遠勝過在東南亞和那些粗野兇殘的野蠻人打一輩子交道?
正當胡安胡思亂想的時候,店小二把酒菜都送上來了。胡安笨拙的拿起筷子,吃了起來。來到大明之後,胡安最喜歡和最討厭的都是吃飯:喜歡是因為大明的菜餚豐富多彩,味道鮮美,遠勝自己的母國那麼粗陋簡單;而討厭的則是明國人都是用兩根細木棍吃飯,而不是刀叉和木勺,胡安一開始乾脆都是用手抓或者用勺子,但隨著他在戚繼光手下立穩腳跟,也開始逐漸學著用起筷子來——既然想要留下來,自然要入鄉隨俗啦!這個道理胡安還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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