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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許多好話,這才走了。

轉眼到了十四,江志偷偷叫了胭脂去書房,從一本書的夾縫裡抽出來兩張各五兩的銀票,嘆了口氣,“我知你明兒要進城同那小子過節,也罷,你把這十兩銀子捎給他。常言道,窮家富路,出門在外的,哪裡能缺了花費?我也只能拿出來這麼多了。”

十兩銀子,對江家而言是個大數目,胭脂心中十分不是滋味,張了張嘴,低聲道:“他倔得很,我給都不要,只怕是不成的。”

“慣的他!”大約是臨別在即,江志既捨不得,又氣惱兒子預備跟自己不告而別,憤憤道,“就說我說的,若不要,也不必再姓江了!”

胭脂嗯了聲,又問:“那你如何跟她講?”

這幾年下來,江志雖然抄書、替人寫字等賺了些銀子,可花費同樣大得很,手頭絕不可能攢下如此多的私房,少不得是藉口從隋氏手裡騙的。

可這麼大筆銀子回頭若突然沒了,萬一隋氏鬧騰起來,江志只怕又要難熬。

“我自己掙的銀子,給我兒子花用天經地義!”嘴上是這麼說,可江志一想起來隋氏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場景,也有些頭皮發麻,不自覺就心虛了,只硬撐,“你不必管,給他就是。”

“真沒事兒?”

“自然無妨。”江志說完,又見胭脂眼帶笑意,知道這是被閨女打趣了,也不覺有些羞惱,結結巴巴的道:“老子自己賺的銀子,給兒子那是正經,天地君親師,便是那小子翅膀硬了,照樣也得聽老子的!”

他是個讀書人,又素性溫和寬厚,除了學問上爭論的事,同誰都沒紅過臉。這會兒被逼急了卻滿口“老子”“老子”的,陪著那張虛張聲勢的臉便顯得十分滑稽,胭脂噗嗤笑出聲。

其實她雖悲傷母親離世,但對江志續絃的事情早有準備。畢竟江志還這樣年青,又不事勞作,總不可能孤身一輩子。

她總不能強求世人都如自己所期盼的那樣一生一世一雙人。

胭脂的母親,也就是江志的原配是個文靜從容的女子,知書達理,兩人過得也算琴瑟和諧,誰知繼室隋氏竟是個少有的事兒精……

晚飯的時候,江志突然宣佈過了十五就要出門遊學。

胭脂和隋氏俱是一愣,尤其是前者,電光火石間便明白江志是預備把那十兩銀子的去向混在這裡頭糊弄過去了。

隋氏的心情十分複雜,既希望自家男人走了,她好施展大計;又怕留下自己孤身一人……

過了許久,隋氏才笑容僵硬的道:“當家的,眼看著天就要涼了,何不等明年開春再去?再說,如今我有孕在身,你不在家,我好生害怕。”

江志卻早已打定了主意,且銀子都交出去了,哪裡能退讓?當即大手一揮道:“讀書求學是何等要緊的事,哪裡耽擱得起!就是入了秋才好呢,登山遠眺,紅楓遍地,更有一番滋味。”

倒也不算託詞,上月就有幾位同窗邀他同往的,只不過他手頭還有幾本書沒抄完,時間不湊巧,這才拖到現在。

如今既得了空,自然該抓緊時間啟程的,不然等隋氏月份大了,他更脫不開身。這會兒早走,差不多就能趕在生產之前回來,也算兩不耽誤。

見隋氏和胭脂都沒言語,江志算了下時間,想了又想,這才很有些肉痛的道:“你身子不便,胭脂又是姑娘,不該太過勞累,這樣吧,趕明兒先去找人牙子,買個手腳麻利的使喚丫頭來罷。”

一聽又要花錢,隋氏只覺得心尖兒都木了,可轉念一想,若是不僱丫頭,回頭自己真有個什麼,胭脂那浪蹄子是必然指望不上的。若有個丫頭,也是個臂膀,來日那事兒要是發作起來……

左右花的不是自己的錢,買就買!

胭脂卻覺得這主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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