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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怡思來想去,這次曾一友居然沒罵蒙恆公司的人,難道這次他被炒魷魚吸取了教訓,不再毒舌了?但是上次見她還是毒嘴得飛起,她幫過曾一友一次,去年曾一友被人陷害出賣公司資料,是她幫忙作證他沒有出賣公司資料,後來他倆關係就很不錯,當時要是被證實他真的出賣資料,是要坐牢的,曾一友很感謝她,她算是他恩人,他兩這種關係不至於只毒嘴她吧?
最後蒙怡苦思得出結論,這個人知道毒嘴陌生人,容易不好混,所以改了,只敢毒嘴熟人,反正能成為他的熟人,對他的毒嘴都免疫了,他覺得不會出事。
成為他的熟人也太糟了吧?蒙怡教育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濛濛:“以後看到你曾叔叔,別喊他“叔叔”,別和他混熟,離他遠點。”
濛濛一副“你在說什麼”的表情,繼續跟著電視裡學英語,她要是喊曾一友“叔叔”,還和他混熟,她就跟曾一友姓!這個死毒舌!
蒙怡的工作室裝修了二十多天,新裝修好暫時不能投入使用,工作室開業還是兩個月以後。
工作室開了,蒙怡把大部分事情都交給曾一友去辦,畢竟現在他們除了挖掘新人把他們培養成網紅,也沒別的很多事情幹。蒙怡白天出去武術班訓練,晚上就把時間放在鍛鍊演技上。
在家裡,判斷蒙怡演技好壞的唯一裁判就是濛濛,在濛濛無數的搖頭和慢慢肯定蒙怡演技中,時間一晃,就到了濛濛兩歲,蒙怡打算復出接戲。
x照門一年過去,時間總會讓人們淡忘一些東西,蒙怡的風評不再像一年前那麼差,又有曾一友在娛樂圈的一些舊資源,蒙怡很快就得到一步古裝戲女三的角色試鏡機會。
蒙怡現在的演技比以前進步了很多,剛好女三的角色是個武功高強的反派,她有武術的底子,很快就成功被導演錄取。
但蒙怡想到,她要是去劇組拍戲,那濛濛怎麼辦?雖然濛濛現在兩歲,比剛一歲的時候好了太多,會跑會跳,說話也清楚了,人聰明,也懂事早,生活自理能力也不錯,除了不會做飯晾衣服等,她會自己開浴室的水洗澡,也會自己穿衣服了,她又沒有老一輩的老人幫帶孩子,但濛濛終究是個女孩,交給蒙恆暫時帶著,又不太方便,送去言戈那裡住一段時間,她不放心,萬一言戈反悔想要回濛濛的撫養權,又很麻煩。
她也不可能把濛濛帶去劇組,劇組的環境,對於一個兩歲孩子來說,太差了,有時候去野外拍攝,可能就住帳篷,吃飯也是盒飯或者大鍋飯,濛濛從小嬌生慣養,不可能習慣。
蒙怡想著,乾脆讓蒙恆來她們家住,再請個保姆,蒙怡問濛濛意見:“媽媽要出去幾個月拍戲,咱們叫舅舅來咱們家帶濛濛好不好?再請個阿姨給濛濛煮飯洗衣服。”
濛濛知道蒙怡一直在猶豫這個事,她跟蒙怡說:“我去舅舅那裡住,不要阿姨。”
“你舅舅和你二師父合租的房子,你過去跟著你舅舅住,不太方便。”
濛濛想,才怪!她就想去跟蒙恆和老二一起住,天天和蒙怡一起,蒙怡太瞭解她了,她都沒辦法大展拳腳!而且蒙恆和老二雖然是男的,她是個女孩不方便,但她會自己洗澡,也會搭著小板凳按洗衣機的按鈕洗衣服,蒙恆和老二隻管管她吃喝,怎麼不方便了?
以前是蒙恆一寢室五個人合租的一個三居室,兩個兩人一間住,老二有腳臭,被趕出來單獨住一間,現在直播公司賺了錢,嫌擠,隔壁的房子剛好要出租,他們把隔壁租了,原來的房子老二和蒙恆住,還空著一個房間,就是她的,剛剛好,怎麼不方便了?
濛濛勸蒙怡:“好方便的,我就跟舅舅住。”
蒙怡還是猶豫,濛濛乾脆摸出自己的老人機給蒙恆打電話,童聲童氣地說:“喂~舅舅嗎?我是濛濛,我媽媽說,她要出去拍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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