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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心雖然想好這麼做,但她很猶豫,她做不到立即去跟一個小孩認錯和私了,她猶猶豫豫地一直拖著,反正也不會立即要去法院開庭。

就在她猶豫這段時間,其他三個收到起訴狀副本和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的,知道自己要被告了,居然想出用輿論壓言蒙的想法,就因為發個微博,言蒙因為自己家世好,就要告他們,他們好歹和她是校友,太過分了!平時他們也沒爆料什麼很壞的訊息,這一下突然告他們,太仗勢欺人了。

他們不打算妥協,他們明白輿論的作用,他們想用輿論給言蒙施壓,說她仗勢欺人,讓她主動撤訴。他們三個還各自寫了一片聲情並茂的文章來控訴言蒙的“惡行”。

言蒙看到這三人新發的微博笑了,這些人就是囂張啊,躲在鍵盤後面,想操縱輿論。

但網上還真因為這三人發的微博,興起了一陣討論,有一些人還真認為言蒙仗勢欺人的,平時一些人在網上被爆料了就爆料了,還就她陣仗大,直接要起訴人,對方還是她校友,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又是京大的,都是人才,不能因為人家發幾條微博,就把人告了,對人家將來影響很大。

明心一看有人當出頭鳥,原來不止她一個被告了,她心裡稍安,有人當出頭鳥,那她就躲在後面漁利了。

網上一些經常當鍵盤俠的人,或者正義感爆棚的人,還有一些仇富心理的,全部都站在發微博的那三人這邊,覺得言蒙太仗勢欺人。

因為事關京大的學生,在網上居然很快掀起一陣討論熱潮,就此辯論起來,有些人覺得事情不大,用不著起訴,有些人覺得是該收拾一下網上的鍵盤俠了,仔細蒐集一下,鍵盤俠的危害並不小。

言蒙想,你們會寫文章,我不會麼?我的議論文和說明文,也是得過滿分的!

第113章 賠不起

她開啟電腦,登入網頁微博,開始敲起字來。

【我第一次見到網路暴力,大概是我母親蒙怡當年,我識字能夠認識網上那些言論是什麼意思時,已經只是那段網路暴力的微末階段了,我後來瞭解了,當初最頂峰時候,這些鍵盤俠們製造的網路暴力有多麼殺人於無形,那張照片不過是借角度拍的,網路上眾人卻逼著她道歉,她不道歉的後果就是丟工作、賠錢、名聲掃地、離婚,出門被砸雞蛋可樂,她根本就沒幹過,這種事情也從來不違法,卻要承受這樣的後果,時至今日,我覺得,你們都欠她一聲“對不起”。】

【再就是,我自己已經不知道上過多少次頭條和熱搜了,正面的、負面的都有,因為我的長相,不止一次牽連出我父母有沒有整容的事,因為我曬黑、換牙,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網上說過我“醜”。】

【我母親蒙怡自那段艱難的歲月裡挺了過來,在每天練武,身上全是淤青的練武傷痕,在她每天想盡辦法如何創業、如何鍛鍊演技中,她有了今日的成就。而我,很少看網上的言論,也不會管你們如何詆譭我,但,這不代表,少數人可以侵犯我隱私,偷錄錄音,並公之於眾,甚至有些人因地利之便偷拍我的一些照片,或者描述我的一些近況,藉此成為微博大v,接廣告盈利,此次更是將錄音發到網上。】

【首先,我對錄音中的對話,並沒有因為被拒絕而感到羞恥,我不滿足於我的現狀,想求良師引導我,何錯之有?何愧之有?眾多京大學子,每日按部就班渾渾噩噩,嘲笑於我,在我看來,卻是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之典例。】

【再次,就我的情況,我來陳述一下侵犯他人隱私在法律上有什麼處罰,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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