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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

其實不必當的。

二小姐問她看戲有什麼感想,她回了一句,&ldo;結婚,還是得門當戶對啊。&rdo;

第26章

那天看完戲, 歐陽送他們回了家,一路上又發表了諸如女人較之男人更耐心和細心,因此非常適於撫養孩子的言論。自那之後, 聽小翠說, 歐陽常常登門, 二小姐為了躲他天天去看話劇或者電影。杜加林還按著之前的時間行動, 傅與喬走後她才走, 她回來的時間也提早了一個鐘點, 不過她覺得這樣不是長久之計, 歐陽每天來家裡,見不到她,沒準哪天就會對傅與喬說,那時肯定會露餡兒。她下定決心,只要稍微有些成績,便把開店的事情告訴他。

這樣過了幾天,並無新客登門。在陸小姐要拿衣服的前一天, 廣告牌做好了, 杜加林想著要在報上登一份開業廣告,不料她卻看到了陸小姐服裝店開張的訊息。

這則訊息刊在頭版,上面寫著本埠名媛陸瓊英女士留學法國巴黎學習服裝設計, 通曉東方美學和西方藝術, 擅長中裝西裁, 今夏回國, 為回報市民, 在錦江飯店四層301套房開設服裝店,歡迎時尚女士惠顧。

廣告下方放著大幅陸小姐的玉照,上面她穿的衣服和她要杜加林做的那件大同小異。

陸小姐的行動實在超乎了杜加林的想像。她當然算不上原創者,新式旗袍是群眾共同的智慧,並非一個人的作品。她出於想要賺錢的目的,把這個潮流提前了幾年,雖然裡面有她的小點子,但也算不上她的創意。如果別人看了她的衣服照著模樣找裁縫自己做,她當然沒有反對的資格和權利。可陸小姐前幾天才看了她的設計圖,如今卻穿了一件差不多的衣服登了廣告,還開了店,就有些令人不齒了。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她去陸小姐的party逛了一圈,卻至今除了密斯陸無一人問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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