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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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你不想說,我可以提醒你。當晚你第二次進入黎聽玉的房間,想說服她放棄毀約的想法,但是黎聽玉很堅持,你們爭吵了一會兒,她也許無意也許有意激怒了你,你掐著她的脖子質問她,錯手將她殺死。&rdo;
他猛地回頭看向喬修,&ldo;你自己沒有發現嗎?黎聽玉掙扎的時候,抓爛了你的臉。&rdo;他指著自己臉頰某處,繼續說,&ldo;這裡,傷口很細微以至於你感覺不到。但我們在她指甲縫裡提取到了有用的組織,這就是你殺死她的證據。你現在否認也沒用,我們很快就能拿到鑑定結果。&rdo;
喬修迎著他咄咄逼人的目光,有那麼一瞬,差點相信他說的是真的。
&l;系統,向安宜的記憶是不是完整的?&r;喬修維持著自己的表情,在腦海里發問。
系統道:&l;當然是。請宿主務必相信系統的判斷,系統為宿主選擇附身的嫌疑人,都不是案件的真兇,這一點,宿主往後也不必懷疑。&r;
&l;那這個警察這麼說,就是心理戰術了。&r;喬修瞭然。
聞錚繼續說:&ldo;你現在承認自己犯下的案子,還來得及。等技術科結果一出,鐵證如山,你即使什麼也不說,我們也能定你的罪。&rdo;
&ldo;定罪量刑是司法機關的事,聞隊長說話不嚴謹。&rdo;喬修低頭一瞬,復又抬起,&ldo;而且我也不信一個鑑定結果,二十四個小時都出不來。&rdo;
空氣安靜下來。
案發到現在,已經二十四個小時了。
聞錚微微後撤,眼神中試探的意味更加明顯。而旁邊做記錄的越松也詫異地看了一眼喬修。
喬修繼續說:&ldo;聞隊長言之鑿鑿,好像親眼目睹了兇案現場一樣,有這個想像力不如好好想想兇手是誰。&rdo;他指了指自己的腦袋,嘲諷一笑,&ldo;我相信是非曲直自有定論。&rdo;
聞錚看了他兩秒,走過去在審訊本子上籤下名,便大踏步離開審訊室。越松扭頭看了他一眼,也簽下自己的名字,又拿給喬修簽。喬修拿起筆就想龍飛鳳舞地簽下自己的本名,幸好猛然想起來,才寫下&ldo;向安宜&rdo;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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