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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會鏽漬斑斑。鞋子也是一樣。雖說有些鞋子放置的位置非常好,曬不到太陽也淋不到雨。但隨著漫長的時間流過,構成鞋子本身的材料也會逐漸老化。因此,就算能夠幸運地發現並獲得一雙完整的鞋子,也無法穿用太久。時間一長,很多狩獵者都只能用各種各樣的方法,來儘量延長腳上鞋子的壽命。

用繩子捆,用布條扎,都是相當普遍的辦法。當然,也有人覺得,與其將一雙爛得不能再爛得鞋子,好像一隻棕子般地捆在腳上,還不如直接裹上一塊結實的厚布來得划算。於是,就出現了很多用布片裹腳,代替鞋子功能的狩獵者。

這樣的人很多。天翔的族群裡,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如此。雖然這樣一來行動不是很方便,卻也總比光著腳走在破碎的瓦礫間要好得多。

“就是這樣,用這些皮做幾雙鞋子。雖然數量不多,但總比沒有強。”打定了主意的天翔,興奮地抱起那捆比自己腰還粗的巨蝗皮,拖到了一個被人群圍攏的火堆邊。

儘管是在地下,可依然潮溼陰冷。剝下後就放在一邊的蝗皮,也因此沒有完全乾透。雖然摸上去已經有些發硬,而整體多少還算柔軟。就這樣,一干族人在天翔的帶領下,開始了一項新的工作——鞣皮。

古人鞣皮,需要硫黃等物品。這些東西天翔沒有,也根本就弄不到。所以,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用自己擁有的材料,以最簡便的方法,製造出自己想要的東西。

燃燒的火堆邊,有很多尚有餘溫的灰燼。用這種東西把蝗皮完全浸透,然後反覆搓揉,使之保持柔軟。反覆多次,用灰燼將其中水份全部烘乾。一塊能夠隨意摺疊,卻又不失韌性的粗製蝗皮也就隨之出現。

有了皮,製作鞋子自然也就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族中婦女與老人,很多都精於縫紉。在天翔幾乎是手把手的教導下,第一雙蝗皮鞋也終於問世。縫製鞋子的行動也出現了第一次高潮。

女人們的手很巧,針腳邊也很細密。雖說在鞋子的外觀上,處理得不是很理想。但不管怎麼說,這畢竟是她們手工製作出來的第一雙皮鞋。最重要的是,它能穿,而且很牢固。

應該承認,這是一雙很不錯的皮鞋。雖然,樣子有些難看。

一張巨蝗皮,三十二雙皮鞋。這是忙碌兩天後的全部成果。

雖然只有區區三十二雙,卻也足以使整個族群感到沸騰。畢竟,擁有一雙牢固輕便的鞋子,就意味著自己的腳少受點罪。

“把這些鞋子分發下去。”這是戰風的主意,同時也被劉睿所贊成。東西造出來,本來就是要用,不用的話,與廢物有什麼區別。

但是天翔卻不這麼認為。

“發是肯定要發,但是怎麼發?發給哪些人?這其中必須有一個判斷的標準。鞋子只有這麼多,所有人都發當然不可能。如果處理不好,這不但不是一件好事,反而會給族群帶來新的矛盾。到了那個時候,想要再收拾,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仔細思索一番後,天翔最終打定了主意。

“一個月後,我們將舉行一次負重長跑比賽。路線就和現在的訓練場地完全一致。首先跑到終點的前三十二個人,將獲得每人一雙鞋子的獎勵。”

自從訊息公佈那天起,整個族群開始掀起了一場瘋狂的爭奪浪潮。除了授課外的所有空餘時間,全部都被族人們用來訓練自己的負重奔跑能力。除了被規定不能參加訓練的老人外,每一個人都在揹著一大堆沉重的東西奔跑。所有的人都在給自己打氣,給自己加油。那種狂熱的勁頭,就連天翔自己看了也覺得吃驚。

“有競爭才會有動力,有獎勵才會有活力。”

這是古人書中的一句話,也只是到了今天,天翔才總算是明白其中的奧秘。

一個月後,比賽如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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