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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中居然能夠聚集幾百人來學習律法,而且還有模擬辯論,那場面才叫一個壯觀!
“是吧?!”王靜輝心中暗暗的笑道,過這可是李管事年輕的時候親眼所見,他完全相信李管事的話,但是這也有點太離譜了吧——宋朝是儒學最為興盛的時代。就在這麼一個信仰“無訟”儒家最為興盛地時代中還有這麼多原始“訟師速成學院”,這也未免太過好笑了點。
王靜輝知道春秋戰國時代的百家爭鳴中有一個學派是家,裡面的鄧析、公孫龍便是這個學派中最為出的人物,其中尤其是鄧析聚眾講學,專門學習傳播法律知識,還替別人打官司。這個鄧析很可能便是中國土生土長的訟師鼻祖,至於後世清末民國乃至改革開放後的中國的律師都是基本上受西方法律教育成長起來的,雖然也是訟師地同行,但在淵源上就差的太遠了。
過王靜輝卻知道這家雖然位列“百家”之中,但卻並非如同儒家、道家、法家等這些傳千古的學派所那樣顯赫,後世的人若是沒有讀過專門的作品,可能根本就知道還有家學派的存在,這完全得益於自己來到這個時空後。那恐怖的記憶力配合“無書讀”的精神才讓他知道了以前他所知道的東西。同時家學派的發展是命運多桀,儘管在春秋戰國百家爭鳴時代,家的鄧析依然被執政子產所殺,這都是因為訴訟活動與社會所相容。
其實學就是類似西方邏輯學的一種學說,無論是死去的鄧析還是剩下來的公孫龍、惠施甚至還有墨子,在他們的努力下學一度被髮展到一個很高的水平,但令王靜輝遺憾的是這種相當具有科學精神的學說卻同時遭到了儒道兩家地雙重攻擊。
在中國古代,打官司首先要向官衙呈遞訴狀,陳述案情。由於普通百姓大多識字,無法用文字來表述案情,於是就只好請那些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瞭解訴訟的基本程式及其堂奧的人來幫助。在當時,如果沒有懂法律的人給予幫助、指引和交涉,普通人要進行訴訟將很困難。儘管王靜輝在後世所看到的古裝電視劇中有少民眾攔路喊冤和擊鼓鳴冤的場景,但是按照古代訴訟制度的要求,告狀要先寫狀詞。沒有狀詞,案件將被受理。可是寫成被官員認可地狀詞並非易事。即使案件受理如何與衙門打交道,對於那些“足未嘗一履守令之庭,目未嘗一識胥吏之面,口能辯,手能書”的鄉野村夫和市井百姓來說,無異於登天之難。因此,普通民眾進行訴訟要尋求別人的幫助便成了常態。久而久之,這些專門幫助別人進行訴訟的人就從社會中相對分離出來,成了專門的一種行業。這便是“訟師”。
鄧析被子產所殺,這似乎預示著幾千年當中其徒子徒孫的坎坷命運,訟師往往是仕途落魄,為求生存之人,社會評價甚低,亦為法律承認。訟師是非法的,為政府所嚴禁,,一經查出。便要治罪。以刑去刑、追求無訟是中國古代傳統訴訟文化的基本精神屬性之一。訟師地活動恰恰與統治者的息事寧人、追求禮讓的無訟觀念相違背,所以中國古代歷代統治者都嚴禁訟師的代理活動,把訟師蔑稱為“訟棍”,認為他們是“挑詞架訟、搬弄是非”之徒,認為他們憑藉其如簧巧舌常常“以是為非,以非為是,是非無度”。統治者對由訟師控制訴訟的狀況感到安,官府對於訟師的痛恨。可想而知。因此,這個時代對於鼓勵慫恿他人興訟或代為擬寫訴狀的“訟師”,僅發動社會輿論對之大加撻伐,更是在法律上設專條予以打擊。這還算完,王靜輝瞭解到對於撰造刻印傳授訴訟的書,“照淫詞小說例,杖一百、流三千里”。訟師被國家認可,沒有法定地權利,既能在訴狀上署,也能直接參與訴訟。屬於“地下”職業。這也決定了他們的社會地位很低,沒有任何政治上的出路。
訟師的地位之低下實在是讓王靜輝目瞪口呆,尤其是他在以前生活的時空中少年時就看過周星馳所言的電影,還有眾多港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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