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嫁給他,權與錢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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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鈿上次跟著曾慶春一起到京都相親,被曾慶春安排在一家很好的賓館裡住,和那個高官二代秦志堅見了面。
小夥子長的基因確實不錯,面部表情管理也正常,只看臉基本算正常人,還是比較帥氣的那種。
但一站起來走路就不行了,雙腿和雙臂都不正常。
雖然都勉強能用,但都不聽使喚。
高金鈿一時無法接受,卻也沒有一口回絕。
小夥子不但是高官二代,還有個不錯的工作,而且,小夥子的經濟條件是非常好,非常有錢。
高官父母的工資在普通人的眼中,本已屬於很高了,但這些工資對於小夥子來說卻不算什麼。
而且,他也根本不需要父母接濟。
因為秦志堅的外公僅一個女兒,就是他媽媽宋秋風。
他的爸爸秦光耀與宋秋風結婚時是喪偶,第一個妻子生有一男一女。
宋秋風一個黃花大姑娘,長得又美,比秦光耀年輕了足足十五歲。因此,秦光耀對這個小媳婦自然是寵愛有加。
秦志堅的外公也是世代望族,到了這一代,血脈凋零,但是據說光世代收藏的珍品傳下來的都不計其數。
只是特殊時期全部上交了,但平反後,後來返回一部分。
老兩口也是鬧革命出身,退休前地位也不低,退休工資也是非常之高。
因為下放數年,後來也收到相當多的補償。
老人花銷不多,不寵外孫子又寵哪個。
宋秋風生秦志堅時難產,不但秦志堅落下毛病,連宋秋風也從此落下不孕的毛病,終生也就這一個孩子了。
因此,雖然這孩子有點毛病,卻被秦宋兩家人視為珍寶。
這孩子大部分時間是在宋家長大的。
小部分時間待在秦家。
嚴格意義上來說,他和宋家的聯絡更為親密些,但是由於秦光耀對這位小太太的寵愛,對秦志堅也是寵愛有加。
對於秦志堅的婚事,秦宋兩家一直都很上頭。
如今聽曾慶春說,秦志堅鍾情的女子同意來相親了,豈有不重視之理。
宋老爺子當即拿出兩千塊錢,算是給高金鈿的見面禮。
其他人也一樣,每個人都給了不菲的見面禮。
高金鈿從小生活的並不算困窘,相反,也算是有點優越的,但遇到這麼多鼓鼓的紅包,這麼多的錢,一時有些頭懵。
她一直拒絕收受這些紅包。
但秦宋兩家,明知道秦志堅為眼前的這個女子,視其他任何女人皆為糞土,還說沒有高金鈿就寧可一生打光棍,怎麼可能輕易放棄呢。
他們一致表示:
“姑娘,我們給你紅包,並不是一定要你嫁給我們家志堅,只是我們看到你很喜歡,哪怕你不同意嫁過來也沒有關係。
我們也心甘情願給你這個紅包,也算是我們志堅對你鍾情多年的一個交代。”
話說到這份上,高金鈿再拒絕也是無力的。
曾慶春直接就做主收下了秦宋兩家的紅包。
當高金鈿回到賓館一看,紅包金額總計上萬元!
天啊!如今這個時代,有個萬元戶都要上報表揚的!
秦宋兩家的親人,一出手就是上萬塊紅包,還並沒有道德綁架她一定要嫁過來。
這是怎麼樣的真誠與胸襟。
高金鈿驚歎之餘,認真考慮了這個婚事,考慮到了後半夜,在得與失之間左右搖擺。
曾慶春看到高金鈿對紅包金額的驚訝,於是火上添把柴
:“鈿鈿,志堅這孩子,父親這邊有權,外公那邊錢多,只要你嫁過來,可是既富且貴。
這輩子可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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