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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府這裡萬物都是專賣,你們要給我欠條換許可證。”
“什麼!”
“不貴,一百元一份,本來提督說商行不能超過十人,但我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只要你們不賣給別人,我就不管。”見於佑明快要爆發了,劉晉戈又退了一步:“算了,許可證的欠條你們也可以先欠著,只要你們不私賣,我就裝沒看見,兩個月後不再幹就行。”
……
又過了十幾天,劉晉戈派人把袁象和熊蘭都喊去他的衙門。
袁象不需要返回建昌了,鄧名瞭解了一番四川行都司的情況後,覺得袁象的提刑官衙門形同虛設,在整個建昌都處於軍方的軍屯控制下時,這個民政部門存在的意義不大。而且建昌軍方實力強大,鄧名覺得推行成都這一套的可能性也很小,所以乾脆撤掉了這個機構,讓袁象也留在成都工作。
鄧名覺得之前劉晉戈的權利太大,所以就一分為三,發行貨幣和借貸交給銀行,袁象袁提刑負責審案,知府劉晉戈負責行政。雖然鄧名說他們三個互不統屬,但這三個人卻經常湊在一起商議,雖然袁象理論上只有審案的權利,但劉晉戈同樣非常重視他的行政建議。
衙門裡除了這三個人以外,還有這些天來的常客於佑明,熊蘭才一踏進衙門的大堂,劉晉戈就馬上指著他對於佑明道:“想要欠條麼?問他要!”
“你就是熊行長?”於佑明跳過去喝問道。
“我就是,你是誰?”熊蘭反問道。
“於佑明。”
“原來你就是走私的大頭目!我還沒有來找你,你倒敢來找我了!”熊蘭大喝一聲,眼睛立刻就紅了。
十幾天前劉晉戈同意於佑明可以自己燒炭後,浙兵們就馬上動手,開始幹起這項技術含量最低的工作來,燒的炭足夠自己用後,剩下的被他們毫不猶豫地開始賣給百姓,換欠條用來購買鹽和其他生活物資。
但浙兵才賣了沒有兩天,就被燒炭的商行告到熊蘭那裡去了,說這些浙江兵搶了他們的生意。熊蘭當然關心這些借銀行貸子的商行,就鼓動他們去袁象那裡告狀,自己跑去劉晉戈那裡施加壓力。
劉晉戈聽了之後也感覺很不滿,於佑明那一幫人可是不納稅的,搶商行的生意的就等於從衙門裡搶錢,所以等袁象過來詢問時,劉晉戈就表示他也絕不同意這種行為。見劉晉戈和熊蘭都一個意思,袁象當即就準了告狀的那些秀才的狀子,讓提刑衙門的兵丁把無許可證賣炭的人都趕出城,他們的貨物都沒收賠償給燒炭的商行——其實還是給了於佑明點面子的,至少沒有把他的人抓進大牢。
等於佑明又來鬧事時,劉晉戈也態度堅決地給頂了回去。
見劉晉戈不幫忙,於佑明就索性不進城,組織人手到鄉間去賣,甚至還有燒鹽的意圖。得知此事後那些有許可證的當然生氣,這次連其他商行也加入了其中,大家都覺得如果不阻止這些浙江人的話,最後大家都要生意受損,誰也沒法還銀行的債。
袁象見幾乎所有的商行都一起來告狀後,感到事態嚴重,就不顧浙人的抗議再次準了他們的狀子,授權知府劉晉戈制止這種肆無忌憚的走私行為。剛剛成立的亭的力量就這樣被第一次動用,亭士們也不學習文化知識了,傾巢出動在外面抓走私商販,向百姓宣傳不要買無許可證的貨物,否則罰款!
當然走私是禁絕不了的,但這一樣給於佑明的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煩,萬一被抓到東西就會被沒收,雙方還發生了多次衝突,幸好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傷害。在浙人不滿越來越盛的時候,熊蘭對這些傷害商行利益的走私販子的憤怒也也在不斷積累,今天兩人一見就唾沫橫飛地互相指責起來。
“你們就不能收金銀和糧食嗎?一定要收欠條?”爭吵了一通後,於佑明第一萬次地抱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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