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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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村長見沈朝雲這麼說,也就不再勸了,說到底這是他們的家事,他雖然是村長,但是也不好干預這種事情。
“行,既然你們想分家,那我身為水秀村的村長,就給你們做個見證,賀三媳婦兒,你說這個家你想怎麼分?”
趙村長沒問別人,只問了沈朝雲,沈朝雲抿了抿唇,然後說道:“我就幾個條件,如果大哥大嫂答應了,那咱們就分!”
賀李氏和賀老大都沒有意見,馬上就可以甩了一個大包袱,別說幾個條件了,幾十個他們都答應!
沈朝雲見他們答應,繼續說道:“第一個,把偷我的那些東西全都一個不落的給我還回來!”
這個條件是應該的,本來就是賀李氏拿了沈朝雲的東西,那都算是偷,如果沈朝雲給她報官那還要吃牢飯呢!
賀李氏心裡很不甘,但是這事是她理虧,而且為了分家,她也不敢說什麼,生怕沈朝雲又賴著不分了。
沈朝雲接著說第二個條件:“第二個,把我的三百文錢給我還回來!”
沈朝雲自然沒有丟三百文錢,這是她編出來的,但是這三百文她必須要!怎麼著也不能白偷她的東西,總得給點利息!
賀李氏根本沒拿三百文錢,一聽她要三百文直接就不幹了“沈朝雲,我根本沒拿你那三百文,你讓我還你什麼?這是你在陷害我!”
陷害?沈朝雲冷冷的看向賀李氏:“大嫂,人贓並獲,如今你還想抵賴不成?三百文對你來說也不是什麼大錢,但是對我來說那就是我相公的藥錢!”
“藥錢?你買這麼多東西的錢是從哪來的?我還說你偷了我的錢來買東西呢!”
眼看著又要吵起來,賀老大直接讓賀李氏閉嘴,沈朝雲見她這麼說,直接說道:“我這買東西的錢都是我自己打獵物賺的,沒偷沒搶。”
沈朝雲大大方方諷刺賀李氏偷東西,這時候劉秀又站起來替沈朝雲證明,說了她去賣野雞的事。
眾人都是相信劉秀的,自然也是相信沈朝雲說的,同時,他們對沈朝雲會打獵還是有些詫異的。
倒是第一次聽說,原來女子也是會打獵的,不過這要打多少東西才能換來這麼多好東西?
賀李氏和賀老大則是完全不知道沈朝雲會打獵?而且還揹著他們!
趙村長誇了沈朝雲幾句,這女子打獵本就少見,可見這沈朝雲是個能幹的,趙村長覺得自己剛才的擔心有點多慮了,沈朝雲要是會打獵,那就吃喝不愁了。
水秀村會打獵的沒幾個,滿打滿算整個村子不超過三個人,而且還都是男人,所以沈朝雲會打獵還真是一件驚奇事。
有些女人看沈朝雲的眼神都變了,能打獵賺錢,那是她們學不來的!
林婧混在人群之中同樣有些崇拜沈朝雲了,她相公陳烈就是個獵戶,她也想跟著學打獵貼補家用的,但是她相公總說危險而不帶她,林婧心癢癢,心裡決定以後要跟沈朝雲多親近親近,跟她學本事。
誰說女子不如男?打獵一樣厲害!
說了這一通下來,賀李氏依舊咬牙堅持不交錢,沈朝雲挑了挑眉,直接說道:“大嫂不還錢,那咱們這個家也別分了,我相公體弱多病,以後還得大嫂多多掏藥錢了。”
賀李氏想分這個家,就必須拿錢,她沒辦法,只好咬碎牙往肚裡面咽,給沈朝雲三百文。
偏偏的,周圍一些看熱鬧的還在小聲議論她
“拿了人家的錢就應該還回去!”
“這賀李氏屬實不講理,人家的銀子還不想還?”
她既白白掏了錢,又捱了一頓罵名,賀李氏氣氣的要吐血,卻也不能說什麼。
第二個條件算是過了。
沈朝雲又說了第三個,那就是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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