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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尋笙仔細聽著,三根手指搭在弦上,偶爾撥動出一個音。岑野坐在她對面,彈著吉他,偶爾皺眉停下來,說:“這樣加好蠢!”
許尋笙白他一眼,他便笑了,說:“剛才幾句還是不錯的。”
他接著往下彈,有時候是許尋笙彈,兩人將朝暮樂隊的一首歌,幾乎是重新編曲。這個過程很奇怪,按說將古琴加入他們的民謠搖滾裡,大家都沒有過經驗。兩人早已做好廢寢忘食的準備。他們確實也在這個晚上忘記了時間,但進展居然十分快,往往岑野剛彈完一句,許尋笙配合的調子就出來了。而有的地方,不適合加古琴,她竟也與他心有靈犀,停住不動。直至又到了某一處,兩人眸光流轉,手下又同時動了。
於是岑野覺得,自己找許尋笙這個決定,那是相當之英明。出其不意絕對創新不說,試問天下還有比她更合適的人選嗎?自己是個古器樂高手,還會彈鋼琴,前男友是個搖滾主唱,岑野想,她對流行和搖滾的理解不會少。
那個短命的酒駕的自以為是的主唱,岑野又想,他哪裡配得上許尋笙了。真他嗎便宜那老小子了。
時間不知不覺就這麼過了,等岑野手捏鉛筆,在許尋笙提供的一個本子上,寫下最後一句譜子,已是凌晨兩點。岑野把筆一丟,打了個大大的哈欠,許尋笙也揉揉眼睛,卻聽到對面人的笑聲:“腰子說得沒錯,你好像一隻笨笨的松鼠。”
許尋笙說:“我哪裡笨了?”
岑野順口就接到:“你哪裡笨了?我挑的琴手,怎麼會笨呢,腰子太沒眼光啦!”
許尋笙失笑,這傢伙在她面前怎麼越來越油嘴滑舌了?她站起來,也打了個哈欠,岑野說:“吉他就丟這兒了,我懶得拿,明天睡醒了帶他們過來,排練新曲子!”說完眼裡就閃過光,嘴角也有春風得意的淺笑。
“嗯。”
他卻舉起手,見許尋笙不動,懶洋洋的挑眉:“give me 5,琴手。”
許尋笙剛抬起手,他的手掌已拍過來,輕輕的很帥氣的一下,而後盯著她,嗓音低低:“許尋笙,明天見。”
等岑野走出小區,末班公交車早沒了,好在他租的房子離她家本就不遠,縮緊脖子,一臉困頓走回去。
回到家時,趙潭早睡了,鼾聲震天。岑野胡亂洗漱了一下,爬到上鋪,剛想脫衣,感覺到口袋裡硌硌的,拿出一看,正是許尋笙的那個本子。
岑野開著床頭的小燈,仔細看了看。他哪裡買過什麼本子,向來抓起一把不知哪兒來的廢紙,就寫下靈感。有時候趙潭倒是會買點草稿本回來。
眼前的本子是白色硬殼的,也就岑野巴掌大。紙張非常光滑柔軟,還帶著淡淡的金光,一看就質量上佳。封面印著副抽象畫,是個少年,只露出半邊臉,眼神有點悲哀。頭頂是一隻鹿。這是一個半鹿半人的清秀少年。
奇奇怪怪的。
不過岑野知道,許尋笙喜歡的,就是有個性的東西,什麼東西都很講究,一支筆啊一個本子一塊橡皮擦那都是好貨。
他將本子又塞回自己口袋裡。
行,這個他就笑納了。
——
岑野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之後立刻在微信群裡昭告所有人:
“我想讓許尋笙加入咱們樂隊,搖滾里加入古風因素,給黑格一個驚喜。”
樂隊的微信群裡幾乎立刻炸了。
輝子說:“古琴?乖乖,小野你可真會玩。”
張海說:“這想法不錯。”
趙潭:“許老師肯?”
張天遙:“許老師肯?”
岑野躺床上看著手機,露出個得意的笑容。
“肯啊。曲子都聽我的,改編完了。今天下午去她那兒,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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